不讓法院為難 柯文哲決定不抗告

「不願讓法院為難,如遭羈押,不願抗告!」民眾黨主席柯文哲9日透過律師團發表聲明,表示柯文哲已決定不就羈押禁見裁定提起抗告。律師團指出,柯文哲在開庭前就曾向辯護人明白表示,如果遭到羈押的話不願抗告,且在律見時,律師團也有再次與柯文哲確認是否抗告的意願,他也堅持不願提起。



對此,民眾黨則發聲明指出,聲明中提及:「不願讓法院有所為難」,已充分顯現柯主席即便面對北檢濫權偵辦,他仍會全力配合調查,也讓司法公正性同時受到檢驗。民眾黨強調,既然柯主席已聲明他放棄抗告全力配合調查,就請司法單位秉持勿枉勿縱、無罪推定、公平審理之基本精神,儘速釐清真相。



確認不會再提抗告

依《刑事訴訟程序法》規定,若要提抗告應在裁定出爐後10天內為之,以柯文哲羈押處分發生時間在本月5日來說,最後抗告期限是本月15日,不過,15日適逢周休應順延1日,柯如要抗告,至遲須在本月16日以前提出。



柯文哲的律師團成員鄭深元、盧正義、蕭奕弘3人於9日發表聯合聲明表示,「柯文哲先生於庭前即已向辯護人明白表示:其曾向庭上陳明不願讓法院有所為難,且如遭羈押,不願抗告,請檢察官於此二個月之羈押期間內,窮盡一切調查義務,本人亦會盡力配合調查」。



聲明接續指出,「後經辯護人律見時再次確認,柯文哲先生仍然表示不願提起抗告。因抗告之提起與否,辯護人依法不得違反委任人明示之意思,故基於尊重當事人之意願,不再抗告」。



柯有交代如何因應

民眾黨緊急應變小組召集人、立委黃國昌上午接受「千秋萬事」主持人王淺秋專訪談及柯文哲是否要提抗告。黃國昌表示,這完全是柯文哲個人的決定,因為柯文哲才是當事人,要不要提抗告律師可以提建議,當事人的決定律師不可能更改。



黃國昌指出,他4日和柯文哲一起去花蓮,向國民黨總召傅崐萁的亡母致意時,過程中柯文哲就有交代他很多事,柯文哲很清楚知道「總統賴清德是不會放過他的」,對於接下來的應對,黃國昌強調,柯的心裡早就做好準備,他絕對會在適當時機透過適當方式讓大家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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