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社會人格者的告白:善於操控人心、剝削弱點的天才

反社會人格者的告白:善於操控人心、剝削弱點的天才

反社會人格者的告白:善於操控人心、剝削弱點的天才
作者:m.e.湯瑪士   出版社:智富出版   出版日期:2015-08-05 00:00:00

<內容簡介>

每25個人,就有一個反社會人格者 !

一位患有反社會人格者最赤裸的告白,
她擅長博取人們好感,
外表和行為與平常人沒什麼不同,
背地裡抓住他人弱點毫不留情剝削、操控。

她從不在意社會價值,
將與人來往視為一場利益遊戲,
任何事物都在盤算自己能得到的好處,
用理性到近乎冷血的角度來看待這個世界。

「我常配合情況換不同面具,裝得毫無破綻。但我不想再對自己偽裝…」
「我從小就已經體認到,別人的人生觀跟我不同。生命就像一場複雜的遊戲,每一樣人事物都可以用精確的數學算式衡量。」

本書中,患有反社會人格的律師,二十七歲意外發現自己有反社會人格,匿名揭露自己從小到大的經歷,利用專業書籍舉證、分析社會病態者的心理。
精英都是反社會人格
日光與史谷脫紙業前總裁艾爾‧鄧拉普、美國企業家華倫.巴菲特、犯下馬多夫騙局的證券交易所董事會前主席伯納·馬多夫…
他們擁有冷血的決斷,聰明的頭腦
反社會人格和一般人不同的地方是他們習慣用操控、剝削手法得到利益,並從中感到快感。原因在於反社會人格缺乏道德感。
病態心理學之父賀維•克勒利:「反社會人格者非常理性,思考時不會帶有任何妄想,表現得跟正常人沒有兩樣,會做出正常的情緒反應。」
心理學博士羅伯‧海爾:「反社會人格者是社會裡的掠食者,擅於蠱惑和玩弄獵物,無情地隨心所欲,甚至害得許多人心碎、幻滅、或傾家蕩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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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瑪士小姐(化名),是一位年輕的白領女性,具有社會病態的所有經典特質,過度追求自尊,明顯缺乏同理心。她不遵守社會規範,愛好欺騙。「我可能有病,但我不是瘋子。」她說。
在現實生活中,湯瑪士小姐是一個傑出的律師,也是法學教授,文章定期發表在知名法律期刊,每週在教會主持主日學。她認為自己的形象是:聰明、迷人。「遇見我,你就會喜歡上我。」
她還認為,她不是謀殺犯,也不是受虐兒童。她指出,根據近期的研究報告,有1至4%的人類,即全世界每25人就有一個社會病態者,俗稱為反社會人格,大部分都跟她一樣,過著再正常不過的生活。她追憶童年成長經歷,傳統的暴力父親,冷漠而歇斯底里的母親,以及遺傳傾向所導致的個人狀況。
本書記錄了一個社會病態的迷人特質,同時潛藏令人寒心的態度,提供一面真實的窗口,使我們可以窺見所謂社會病態者的心靈,而不受到神秘和恐懼所掩蓋。
──作家June Sawyers

★媒體推薦:

榮獲《出版人周刊》最愛選書
《紐約時報》、《波士頓環球報》、《科學美國人》 、《Booklist評論》好評推薦

「一部扣人心弦的重要著作,層層自我揭露,忽上忽下,使讀者感覺好像在搭乘雲霄飛車。”
──紐約時報書評

「這是一本社會病態的懺悔錄,作者重新定義了所謂的「社會病態」,至少企圖擺脫社會加諸於社會病態的恥辱。作者真實呈現自我,作為一個外表高功能,內心卻損壞的個體,勇敢揭露了社會病態的神秘面紗。」
──科學美國人

「一部重要的、前所未有的回憶錄…睿智、充滿心機…作者反對使用一般診斷的邪惡指標,對於社會病態的預設立場,提出抗議。本書指出大眾對於心理疾病的狹隘認識,介紹社會病態人生最強烈的三個動機是:奪取、佔有和權力剝削。」
──出版人周刊

「一部扣人心弦的重要著作,層層自我揭露,忽上忽下,使讀者感覺好像在搭乘雲霄飛車。”
──紐約時報書評

「令人驚奇…一部分是生命的回顧,一部分是心理學討論,本書成功地令人徹底無法相信。」
──波士頓環球報

「這是一本社會病態的懺悔錄,作者重新定義了所謂的「社會病態」,至少企圖擺脫社會加諸於社會病態的恥辱。作者真實呈現自我,作為一個外表高功能,內心卻損壞的個體,勇敢揭露了社會病態的神秘面紗。」
──科學美國人

「令人著迷,作者傳達…饒富趣味…令人寒心…對於人性深刻的觀察,令人讚歎。」
──克里夫蘭據實報

「一部重要的、前所未有的回憶錄…睿智、充滿心機…作者反對使用一般診斷的邪惡指標,對於社會病態的預設立場,提出抗議。本書指出大眾對於心理疾病的狹隘認識,介紹社會病態人生最強烈的三個動機是:奪取、佔有和權力剝削。」
──出版人周刊

「迷人的、引人注目的、令人寒心的,湯瑪士的回憶錄提供了一個窗口,讓我們得以窺看神秘的、可怕的社會病態在想什麼。」
──Booklist評論

「作者邀請讀者進入法庭、教室和家裡,見證她的行為如何阻礙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使她的愛情生活發生阻礙…本書大部分都令人寒心,但偶而可以窺見人性的光輝,令人為她悲嘆…。這是一部致力於瞭解社會病態的的工作。」
──Kirkus 雜誌

★目錄:

前言
心理評估節錄
第1章
我是反社會人格,你也是
第2章
反社會人格的診斷
第3章
遺傳還是環境?
第4章
天生掠食者
第5章
人人都是罪人
第6章
悠遊權力遊戲
第7章
情緒與毀滅他人的藝術
第8章
別愛我
第9章
病態特質的正面力量
後記

<作者簡介>

M.E.湯瑪士(M.E. THOMAS)
經診斷確認為社會病態,是SociopathWorld.com的創始人。她不是一個殺人犯。恰恰相反地,她是一個多才多藝的律師,也是法律教授,定期為知名法律期刊撰稿,並將收入捐贈10%給慈善機構,在教會教導主日學。

譯者:筆鹿工作室
多年中英翻譯經驗。僑居美國後回台,作品曾獲新聞局小太陽獎。翻譯作品涵蓋生活、健康、科學類,近作為《食物酵素的奇蹟》、《快樂寶寶好好睡,新手爸媽不崩潰!》、《世界的故事》等。
deardemore@gmail.com

★內文試閱:

社會病態者的心智與一般人大不同。我們的腦部的杏仁核較小(情緒中心),前額葉皮質(決策中樞)與杏仁核的連結較差,好像腦袋裡有很多坑洞。連結大腦左右半球的胼胝體較長而薄。這些都代表,社會病態者的思想和決策比較不受情緒和情感的影響,左右兩半腦之間的神經聯繫作用也較一般人為快。換句話說,這樣的大腦結構,導致我們天生處理訊息的情形就與一般人不同。至於每個社會病態者的表現,則受到各因素影響而略有不同,我遇過個性是樂觀兒童的社會病態,也遇過處處提防他人的心胸狹窄掠奪者。對於我們的冷眼面對世界,有一些新的解釋。我們住在一個世界,在這個世界裡,「我們的所思所想,都來自別人的理論」,因此與旁人完全不同的原創者,是難能可貴的。
我喜歡自己,我喜歡自己的有條有理,冷酷無情,有效率,無論任何情況都能受益。我有朋友,重視家庭,是個好同事。然而我還是不免經常想,我的生命裡是否少了些什麼?是愛嗎?是了解人類嗎?是親密情感嗎?我所經驗的是圓滿的嗎?還是就正常人的正統經驗來說,我所經驗的只是相近的影子?假使我是有選擇的,我選對了嗎?
另一種選擇又是什麼呢?我隨便選了「移情作用╱同理心」(empath)作為社會病態的對比,這並不表示,如果你不是社會病態,你就是移情者。有些人建議我用「正常人」這個詞,不過我覺得意義更不明。在所有人口中,所謂的「正常人」事實上只是少數,不到百分之50。有時我想,人們說,社會病態佔人口約百分之1到4,這好像在說其他百分之96都是正常人,表示大部分人都與社會病態相反。或許大家都相信,社會病態沒什麼同理心,所以大部分人都很有同理心囉?或許大家都相信,社會病態沒有罪惡感,所以大部分人都超有羞恥心嗎?或許大家都相信,社會病態會一天到晚犯罪,所以大部分人從來都沒犯罪?
真相是,很多人都很爛。很爛的人不必要是社會病態,社會病態也不見得都很爛。我最早開始寫社會病態部落格,是希望藉由這個部落格,讓大家了解社會病態也是一般人,只是有點不一樣。對我來說,當時最大的困難就是要把我們的力量以正面的方式做呈現,表示我們並不像一般人所想得那麼壞。近來我一直在想,問題重點不在於我要如何使「正常人」相信,我們比他們所想像的還要好,而是要讓他們看清楚,所謂的「正常人」事實上比一般人所以為的還要爛。有時候大家都會以為自己就是那少數的「正常人」,渾然不覺其實自己根本早已脫軌。
有些人會爭論「正常人」事實上根本就是少數,他們說:「心理學界怎麼可以給我們貼標籤、下診斷?」是嗎?如果大多數人都有一個相對應的心理學標籤,那會如何?世界上有一半的人,在心智與情感作用方面,豈不很可能也有相同的情形?
隨意依自己的想法,來定義所謂的正常,這是很方便的,不必理會自己是否如所想的一般具有同理心。或許,你的良知也不像你所想的具有一定份量。甚至,你會比你所希望的更沒有能力,或者更具有能力。我想人類可能有如光譜排列,大部分人都擠在中間,極端的很少。有些人不屑地表示,自認為是社會病態的人,只是因為不甘平凡,加油添醋,因此緊抓著變態的標籤不放,好像是庇護所一樣。不過,我認為自認社會病態的人,是否比一般人更加誠實面對自己?「那不是社會病態,大家都那樣。」這句話可能為真,但是一個特殊的行為,可能既是社會病態,又是一般大多數人會做的正常狀態嗎?而且,你平常也會做和社會病態同樣的事嗎?所以,正常的究竟是你,還是我呢?
我無意指鹿為馬,硬要說社會病態是正常的,當然也不可能認為社會病態比正常更好。社會病態不是超人競賽,也不是站出來為膽小的人民服務;或許偶而為之,但並非常態。別誤會,我很喜歡看正義使者電影,不過我支持的是壞人那隊,將破壞者標誌為犯罪者或革命家,是社會大眾,不是破壞者自己。破壞者不需要道德判斷來告速自己的暴力計畫有多麼偉大。我對反派角色的愛好並不孤單,我在此找到了自由。
或許這就是為何社會對於社會病態可以編織出那麼多幻想。電影《沉默的羔羊》(The Silence of the Lambs)裡,漢尼拔在牢裡還能讓警探克拉麗斯神經緊張。《天才雷普利》(The Talented Mr. Ripley)詐騙犯雷普利愛上富家子迪克,卻殺死迪克。《美國殺人魔》(American Psycho)主角Patrick Bateman在紐約過著沾滿血腥的雅痞生活,分不清現實和幻想。無論同理心、罪惡感還是恐懼,這些電影人物都是活脫脫人類貪婪欲望和破壞力失控的現形。其中年代最久遠的壞人代表,當屬吸血鬼德古拉,他的形象更不受拘束,可以瞬間消失在一陣煙霧中。在歷史上,社會病態的醫學診斷就是令人厭棄特質的大集合,專門蒐集各式各樣討厭的反社會行為。神秘的歌德式吸血鬼總是在夜晚出現,是屬於超自然領域,然而,社會病態雖然天天出現在我們生活中,卻令人難以捉模。
我的故事並不神秘,不知道有沒有令你失望,原來我沒有偷偷殘殺小動物(除了首章講到的小老鼠),至少我不太記得。這本書最致命的傷害在於,原來作者沒有犯罪紀錄,也沒有令人震撼的社會病態行為,簡直是無可饒恕。自部落格開張以來,我遇過形形色色的人,有些有社會病態,有些有心理病態;有些是連續謀殺犯罪型人格,有些則是纖細軟弱的青少年,不知該如何處理棘手的移情者和人際關係。除了這些所謂和大多數人不同的異質性,我想,社會病態和一般人之間,還有許多明顯的不同點。
想要探討我為什麼而做某些事,對我來說是沒有問題的,但至於我為何無藥可救,則沒有什麼緣由。對於宣判敗德的道德系統,我只能提供自己的想法,認為那是錯誤的系統,而這些系統對於從沒有勇氣質疑所謂「道德感」的人來說,要認清錯誤是很緩慢也很困難的。法庭心理學家凱倫.富蘭克林(Karen Franklin)在美國國家公共廣播電台的訪談中表示,她質疑一般人對心理病態的顯性概念:

強調所謂本質上的邪惡,心理病態(的診斷)使社會問題變得邊緣化,造成病人康復過程以制度的失敗作為藉口。我們不需要了解罪犯人生的困難或環境的影響,也不需要幫助罪犯走向贖罪之路。心理病態是無可救藥的,把自己置身事外,是危險的,所以一定要加以控制或驅逐。這種劃地自限的說法,使得心理病態受到單一性的侷限。

社會病態自然不是如世人所想的那樣簡單,也不是邪惡的同義字。如果有人說我們是無可救藥,你應該暫且質疑,社會病態應該不能如大家所說的那樣,必須要在他們腦袋裡植入微晶片,圈禁起來安置在收容所裡,或是一起裝在一條船上流放到遙遠的海島上。在歷史上,人類曾經做過許多傲慢殘忍的行動,並非是社會病態所專屬。
我記得以前念法學院的時候,有一次做一份研究報告,讀了一份古老的法條,認為同性戀是有罪的。其中有一些法條在如今的民主國家依然有效力,例如美國賓州有賣淫罪,特別囊括「同性及其他脫離常規之性關係」(簡直在說我)。所謂「脫離常規」的性關係,是指什麼?字典定義為:「明顯與一般或大眾接受的標準不同」。有趣的事,前陣子我讀到一篇法學院的舊判例,其中就提到兩個所謂的除外同性戀犯罪:一個是在監獄的同性性關係,另一個是在軍隊中的。既然就人類歷史而言,這兩者算是除外的「脫離常規」,那麼在與女性隔絕的情況下,男性之間的調情算不算是「脫離常規」呢?
相似的雙重標準,也發生在社會病態和社會病態行為上。社會病態原有暴力傾向,但充滿同情心的移情者也會施行暴力,但是在陪審團面前,移情者的「痛哭懺悔」卻容易得到原諒。是因為這些移情者的行為,使陪審團員聯想到自己也曾經犯過的錯誤,並且悔恨不已,指天發誓自己再也不要犯相同的錯誤。對大多數人來說,承認錯誤然後繼續做同樣的事,是一件難以接受的事。不過在我來說,所謂的「正常人」特別會指責別人的行為,這是一種很特殊的虛偽行為,如果四下無人,這些「正常人」的表現並不令人驚訝。近來有一個實驗指出,法官宣判暴力或犯罪的社會病態者,如果他們提出遺傳上的證據,法官會輕判。法官跟你和一般人所想的一樣,認為社會病態是受到遺傳基因的影響,所以對他們的犯罪特別容易寬宥。然而,整體來說,人們對社會病態還是具有獵女巫的想法,就像認為同性戀是有罪的一樣,對於診斷為「社會病態」的人,會有不平等待遇。
因此社會不斷地探討什麼是「正常」,有沒有救,直到有一天,你也會被定義為屬於不正常的族群。從外表看來,我跟你並無二致,因為你我根本就沒有什麼差別;既然我可以被民主社會邊緣化,你也可以。等你也跟我一樣,變成社會的犧牲品,你想,誰會引領社會革命?正就是像我這樣的人。

我喜歡寫部落格,一部份是因為可以和像我一樣的人交朋友,我們可以交換深度的細節。我在這本書裡精密地剖析自己,如此一來,當同為社會病態在閱讀這本書的時候,可以從我的故事中很快辨認自己。我想要培養大家的團結心,把相同狀況的人集結起來,讓大家能夠互相學習。因此我寫這本書是經過計算的結果,目的在於達成某種效應。不過由於寫書沒有具體的對象,所以不容易知道究竟我有沒有引發效應,比是在錄音室演奏音樂,或是現場有觀眾的情形下演奏,這兩種情形是不同的。我無法判斷本書會對讀者造成的影響,我一向難以分辨人的反應;我在部落格上也有同樣的情形,人們認為寫得很棒,我卻覺得是賣弄,人們覺得很差的,我認為是高見。這就是我在操縱方面的弱點,我根本從來不了解一般人的想法,我從來不了解家人和朋友的想法,更別提是網路上的陌生人,或者從沒見過面的社會病態。我沒辦法把自我測試的結果推己及人,因為別人想得和我不一樣,我只能從過去的經驗推論一般人的可能反應,預測怎樣才有沒有效應。因此寫書是我所做過最冒險的事。
我在部落格上故意隱藏自己的身份,我的網頁資料都放在谷歌,網域匿名,性別描述中性,盡量用英式英文。我發現其他社會病態也跟我一樣,有些來自美國的人,假裝他們是其他國籍或文化,可能跟我一樣先天就喜歡躲藏起來隱瞞身份。除此之外還不夠,想要在網路上隱藏個人身份,除了捏造事實,還必須不斷餵給錯誤訊息。
長久以來,至少不是在我的默許之下,只有一位讀者接近指認我的身份,從那次經驗以後,我特別小心避免留下蛛絲馬跡。我變得非常留心別人知不知道我,尤其是個人資訊,絕不會在網路上公開,所以本書的作者名統統都是假的。
我決定要寫這本書的時候,我考慮過這對我的公開生活會有什麼影響,畢竟在開部落格以前,在我的生活中,沒人知道我是一個被「認證」的社會病態,不過我並不在乎這個標籤。在我接受自己是社會病態以後,我開了部落格,告訴家人和幾個好友,從此以後,每年平均我會告訴一兩個人這件事,因為我需要一個特殊經驗上的建議,寫作的建議,搜尋引擎最佳化,法律上的建議等等。我一直在等待時機向大家宣布我所做的驚天動地大事,像是我打敗職場惡霸,或引誘某人以後把對方毀滅。我的剝削成果無人可以傾訴,這樣是很孤單的。大約書出版的一年前,母親決定把這件事告訴娘家的人,我想她覺得有我很驕傲,能把部落格經營得有聲有色,同時反省自己的人生,轉化為正面力量。對愛你的人、想要用盡一切方法保護你的人,隱瞞一切,和不想被世界所發現,兩者是截然不同的。
當時我決定,如果要寫這本書,我就等於住進了玻璃櫃子,沒辦法再像以前一樣保持匿名,否則內容就無法合理。我必須要讓人們信服我的故事,否則無法有效教育大眾,維護社會病態我族。不過我的生活和工作也是分開的。如果學校發現我寫的書,會不會解僱我?解僱我的理由不是因為我是壞老師或虐待學生,而是因為我的病?如果我被判入獄,也可能因為有心理病史而無法得到假釋。根據入獄原因和管轄區,可能會將我終身監禁。這很嚴重。雖然我兩年內並沒有準備要當重型犯,我的衝動層級之高,隨時發生也不意外。若是發生,我的親朋好友、老闆、未來對象,還能純粹就我的所作所為下判斷,而非根據我的社會病態傾向來判斷我嗎?他們會不會很害怕,原來我根本不像外表看起來那麼自制?
我家裡還有其他小孩,有一天或許我也會有自己的小孩,他們也會受到我的波及,我個人的屈辱可能因此影響到無辜的人。
我不在乎個人榮辱,但不希望因此出名,即使要我出面,我也在所不惜;我知道這樣做對社會有益,也可以具體傳達我的訊息。這本書是真人真事。我有名有姓,就算真名被人肉搜索也沒關係。秘密總是令人著迷,因此最好就是沒有秘密。如果你想知道我的真名,不妨到部落格來信,唯一的要求就是不可以公開我的資料,你自己知道就好,如果別人想知道,讓他們自己直接問我。
我希望這樣做能讓大家各取所需,你想知道什麼,我都會盡量滿足你,我不希望家人受到外界的異樣眼光,懷疑他們也有怪物基因。在這個網路時代,玻璃櫃有一天會不會被打破?我很懷疑秘密能夠保存多久。當然這對我來說很冒險,但我一向對冒險有高容忍度。我相信我會成功,下次學術報告就可以這本書為主題。
社會病態都想要隱藏個人資料,我也一樣,但是隱藏是一時的。我的人生目標不是低分過關,而是要讓大家都認識我,我想要活在鎂光燈下,不過現在還不是安全時機,沒有人喜歡社會病態,還有很多書和網站教導大家怎樣測試社會病態,遠離社會病態,不要跟我們說話,小心和我們相處,免得被我們誘捕。我想要讓那些和我一樣的人知道,你並不孤單,我也要讓大家知道,我也是人,只是不一樣。等到我使世界變得安全的那一天,我就會脫掉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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