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屍體.解剖室(3)重返犯罪現場:專業醫生解析157道懸疑、逼真的謀殺手法相關的醫學及鑑識問題

法醫.屍體.解剖室(3)重返犯罪現場:專業醫生解析157道懸疑、逼真的謀殺手法相關的醫學及鑑識問題

法醫.屍體.解剖室(3)重返犯罪現場:專業醫生解析157道懸疑、逼真的謀殺手法相關的醫學及鑑識問題
作者:道格拉斯‧萊爾(douglas p. lyle)   出版社:麥田   出版日期:2017-09-30 00:00:00

☆☆入選美國最佳圖書獎☆☆
※暢銷書作者道格拉斯‧萊爾首部「醫生在線」鑑識問答之作※
最精華、最有趣且最能增長知識的大問題都收錄於此!!

請問醫生:
◎一個人有可能經歷車禍與脾臟破裂仍大難不死嗎?
◎肋骨斷裂的人有辦法游泳嗎?◎如何用冰鑿從頸背殺死一個人?
◎要讓一個喝醉的人昏迷兩天,應該朝他的哪個部位開槍?◎在食物中摻玻璃粉末能殺人嗎?
◎死後兩個月還查不查得出屍體內的嗎啡?◎一把刀所能造成最致命的傷口為何?

☆《出版人週刊》(Publishers Weekly)
本書是極具娛樂性的一部選集,收錄了萊爾為美國推理作家協會電子報撰寫的精華專欄文章。針對醫學與鑑識科學五花八門各種層面的問題,萊爾醫生在專欄中提供了令人增廣見聞的詳細解答。無論是初出茅廬還是經驗老道的推理作家,運用萊爾的專業知識都能讓你達到既逼真又吊人胃口、難以置信的效果。
萊爾直白的風格(「這不可能行得通」、「想想詹姆士・龐德」)讓最晦澀難解的主題(「什麼是屍冷?」)都活潑了起來,而他對某些看似基本的問題(「如何判定死亡時間?」)的深刻了解又使得他的答案確鑿可信。讀過萊爾對「開放性氣胸」的症狀與療法所做的介紹之後,讀者再也不會以相同的眼光看待這組常在犯罪現場反覆出現的關鍵字了!

☆美國知名推理小說家、愛倫坡獎得主珍.柏克(Jan Burke)
在回答關於鑑識科學的問題時,萊爾醫生總能神準地判斷作者們需要知道些什麼。針對作者們向他提出的問題,他的精彩解答既精確又說明得一清二楚。他會把你想要的醫學術語提供給你,也會把你需要知道的定義告訴你。

☆《潔西.德瑞克》系列(Jessie Drake series)推理小說暢銷作家羅謝爾.科奇(Rochelle Krich)
求真求實的作者與著迷於人體之謎的讀者可貴的知識來源,萊爾醫生的說明精確、明瞭、有趣又透徹。你會納悶沒有他要怎麼辦才好。

☆台大法醫學研究所教授孫家棟
一位臨床心臟病的執業醫生,能夠將臨床的疾病觀念融入法醫學的概念中,並且以淺顯的字句來描述病態生理學機轉;更難能可貴的是,他認同具法醫病理專業的醫生來擔任法醫鑑定工作。非常值得與讀者共同分享的一本書。

【禁】本書不得用來進行任何犯罪活動或傷害他人。

★內文試閱:

‧引言

無論何種類型的小說,總少不了人物和情節,這是說故事的必要條件。少了情節,故事沒進展;少了人物,故事進展到哪裡也沒人在意。其他故事元素,像是設定、主題、氣氛、敘述者、陪襯情節、背景故事,皆是為支撐主人翁和情節之間的關係而存在。因此,一個好的故事,就是讓引發讀者共鳴的逼真人物生活遭遇劇變。
為揭露人物性格並推進劇情,作家經常以高壓情境考驗故事主人翁。為什麼?因為壓力激發人最好與最壞的一面,也是饒富趣味且令人興奮的情節元素。如欲使筆下主人翁倍感焦慮,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對他加諸身體上、情緒上和/或心理上的壓力。
尤其是懸疑和驚悚小說。這類型讀者期待故事扣人心弦、處處驚嘆、能夠增廣見聞,而且令人愛不釋手地徹夜拜讀。為此,懸疑/驚悚小說家通常利用疾病、外傷,以及諸如恐懼、焦慮、恐慌、憤怒、羨慕、嫉妒、懊悔和內疚等心理壓力,為讀者創造驚悚和懸疑的感受。
在某些故事類型中,譬如奇幻、寓言和喜劇,作家可以打造一個沒有事實或現實基礎的架空世界。當然,他必須忠於他為該世界立下的「規則」。除此之外,一切都可以天馬行空。
對懸疑和驚悚小說家而言,他們筆下的世界就是「真實世界」,因此必須遵守「真實世界」的規則。作家因而肩負「實事求是」的沉重包袱。故事若要逼真,縝密研究、謹小慎微,以及對待事實絕不「輕率」的態度必不可少。倘若動機前後矛盾,解決辦法隨便,而且犯下許多違反事實的錯誤,即使有可愛人物與巧妙情節,也是功虧一簣。
許多作家創作時最大的障礙在於取得使故事躍然紙上的專業知識,特別是遇到科學或醫療議題的時候。無論是醫院、急診室或手術室的程序或內部工作;醫生、護士、高級救護技術員(paramedic) 和其他輔助醫護人員(paramedical personnel)的職責;急性與慢性疾病,以及車禍、槍傷或雷擊等外傷,對精神和身體造成的影響;處方藥與違禁品的效果;急性與慢性精神失調患者及其親友所受到的衝擊;乃至關於判斷死亡原因、死亡時間或其他鑑識程序的議題。正確理解這些複雜難懂的問題,將為手稿增添深度和戲劇效果,並賦予故事「真實感」。
而作家從哪裡取得這些資訊?十之八九是參考別人的故事,或是將電視上看來的資訊依樣畫葫蘆。號稱海量的網路資訊也不可盡信,幾乎任何關鍵字都能搜出排山倒海的大量資訊,可是使用者缺乏分辨真偽、去蕪存菁的能力。古老的醫學格言有云:「不實的資料還不如毫無資料。」這也適用於懸疑故事寫作。

本書目的:
本書旨在增廣見聞和娛樂,不光針對懸疑與驚悚小說作家,而是所有類型的作家。此外,書迷、影痴及任何具有好奇心的人,也能在書中尋獲引人入勝之處。
這個寫作計畫緣起於美國推理作家協會南加州分會(Southern California Chapter of Mystery Writers of America)前會長揚.柏克(Jan Burke)的提議。她邀請我替南加州分會通訊報《犯罪進行曲》(The March of Crime)寫一個醫學的問答專欄。我的專欄「醫生在線」(The Doctor Is In)如今每月刊載於《犯罪進行曲》,以及美國推理作家協會西南分會(Southwestern Chapter)的通訊報《偵探語者》(The Sleuth Sayer)。
這項計畫開始之後,我接獲並嘗試回答來自各類型作家的數百則提問,包括許多知名小說家和劇作家。其中最精華、最有趣且最能增長知識的問題都收錄於此。
對提交問題的每一位作家,我想謝謝你們的好奇心、不可思議的想像力,以及「實事求是」的決心。研究、回答你們的提問使我獲益良多,但願我的解答也能給你們同等的助益。
對翻閱此書的每一位讀者,我希望本書解答了你們本來想問的某些問題,增進你們對醫學和鑑識科學的理解,讓新的問題在你們腦中萌芽,最重要的是,激發你們的創意。
本書集結了一部分這些年來作家向我提出的醫學和鑑識疑問。在解答中,我竭力提供作家充分的醫療和科學背景知識,幫助他們融會貫通,並且致力解說他們設想情境所包含的細微差別。我的目標是使作家能利用學來的新知,雕琢更逼真的場景或故事。我盡可能將提問和解答分門別類,避免相同訊息重複出現。

本書不得做為以下用途:
內容題材不可用來診斷或治療任何醫療疾病。即使是最簡單的問題與解答都必須受過數十年教育並累積實務經驗,方知如何應用於「真實生活」中。醫學是一門嚴謹的學科,既為科學也是藝術,行醫多年後才得見其奧祕。
儘管我極力務求資訊精確,合乎科學原理,然而許多主題都過於複雜,無法詳細解釋並兼顧現代醫學知識的細微差異與分歧爭議。這就是醫學的藝術成分。書中的解答僅提供小說家編寫故事時在文章脈絡中使用,不該用於其他任何目的。

本書不得用來進行任何犯罪活動或傷害他人。

‧摘文

請問醫生

◎一個人有可能經歷車禍與脾臟破裂仍大難不死嗎?
問:我筆下的偵探在槍口下,被迫開車到她確信自己將被殺害的偏僻地區。綁架她的也是女人,就坐在副駕駛座。當時她們行駛在因路面整修而暫時封閉的道路上。在經過幾個停放在路邊的道路工程設備後,那名偵探亟欲自救,於是選定一輛重機具拖車,以時速三十哩轉朝拖車駛去,希望能造成副駕駛座的車身損毀。結果,拖車的鋼鐵後保險桿有如掀開罐頭蓋般削去車頂,導致脅迫她的人當場斷頭。女主角倖存了下來,但受困車內,左右肩皆骨折,半個小時後才獲救。送醫後,醫生發現她的脾臟受創,徘徊於生死交關。不消說,她沒死,等到清晨的時候已開始好轉。請問這樣安排會不會太離譜?

答:脾臟破裂完全符合這個情境。首先,車禍的鈍性傷(可能來自方向盤)經常造成脾臟破裂,這在摩托車事故、橄欖球、滑板等活動也很常見。
脾臟是個布滿血管的器官(裡頭有大量血液),位於左上腹,藏在肋骨下緣後方(圖2)。它的血液供給來自於脾動脈(splenic artery),那是一條頗大的血管。脾臟有一層薄囊,將柔軟、如海綿般的脾臟組織包覆起來(就像吸飽血液的海綿),因此可能像甜瓜般破裂。事實上,脾臟的囊極易破裂或撕裂,而且一旦出現裂口,將大量出血。即使在腹部手術期間,外科醫生也會謹慎處理脾臟,因為就連以手指小心翼翼地撥弄,都可能對它造成傷害。
儘管有可能,不過患者死於脾臟破裂的情況並不常見。理由是,失去一定比例的血液後,血壓會下降,流進脾動脈和脾臟的血液連帶減少,出血漸緩,最終不再出血。脾臟破裂者的血壓可能因出血降到六十或七十,但在這種程度的休克下,還能保有生命跡象一陣子。脾臟破裂最常見的案例是青少年騎摩托車撞上樹或車子,受害者抵達急診室時是清醒的,但因血壓降至七十而顯得昏昏欲睡。有趣的是,一旦給予輸血和輸液,血壓開始上升,出血情況就會再度惡化;這是因為血壓升高,代表有更多血液進到脾臟,也意謂著會流更多的血。緊急手術才是決定性治療(definitive treatment)。
當然,由於你筆下的人物以坐姿受困現場,地心引力會加速並增強血壓下降的程度,以及連帶發生的休克症候群。即使如此,除非延遲救治,否則她會平安無事。
在你筆下人物坐等外援、漸漸休克的同時,她可能出現各式各樣的症狀。除了受傷肩膀與腹部的疼痛外,隨著血壓下降、陷入休克,她會出現以下部分或所有的症狀,包括暈眩、心智混亂、定向力障礙、產生幻覺、噁心、嘔吐、寒顫、發抖、口渴、冒冷汗、視力模糊、嗜睡、無力、頸部和四肢感到沉重,最後則是睡著或昏迷。她若從照後鏡看自己,應該是臉色蒼白,甚至像鬼似地慘白,或許帶有一點發紺(﹝cyanotic﹞因休克和低血氧所致的藍灰色調)。她可能時而清醒時而昏迷,抑或看見對故人往事栩栩如生的回憶畫面,近似清醒夢境。一旦獲救,她需要立即輸液和輸血,以及進行脾臟摘除手術(脾臟切除術﹝splenectomy﹞)。受傷的脾臟鮮少接受修復,幾乎都是切除。脾臟海綿般的組織非常難以「修復」,況且脾臟不是「重要器官」,人即使沒有脾臟也能生存。
她理當能在脾臟破裂和脾臟切除後完全康復。若這是她唯一的傷,兩天後就能下床走動,一星期內就能出院,並於六星期後恢復正常。不過,肩傷因為要經外科手術修復,需等上幾個月才能癒合。肩膀手術應會延遲到脾臟切除術完成後幾天,待她病情穩定,才能再次動刀。手術前後,她的手臂將以吊帶固定,避免肩膀移動,同時會需要鎮靜劑
和止痛劑以減輕疼痛。

◎「熊貓眼」會持續多久?
問:我筆下的人物在靠近眼睛處挨了一拳。請問她的熊貓眼會持續多久?

答:瘀青(挫傷)是因為血液從受創的微血管滲漏所致。眼睛吃拳頭,大腿撞到桌
角,以及腳踝扭傷,都可能引發瘀青。創傷導致的藍黑色變色(discoloration)範圍,取決於受創血管滲出的血液量,而且身體各個部位皆不盡相同。眼睛周圍的組織(眼眶一帶)非常柔軟,有許多血管因此容易瘀血,而且特別嚴重。眼周一旦變色,比起大腿或手臂挫傷將更加明顯,需要更久才能復原。不僅如此,由於地心引力的作用,將導致瘀青向下蔓延至上臉頰。
微血管滲血將持續兩到三天,瘀青會逐漸擴張並加深顏色。所以醫生才建議在七十二小時內以冰塊冰敷瘀青處,藉此減慢流速幫助血液凝結,減少滲漏的血量,進而縮小瘀青範圍。
受傷後第三天到大約第十天,滲漏至組織裡的血液開始分解,並由體內酵素(酶)和清道夫細胞(﹝scavenger cell﹞也就是巨噬細胞﹝macrophage﹞)清除,因而深沉的烏青色將逐漸淡去。
從第十天到大約第二十天,殘留的烏青色將變成棕綠色和(或)棕黃色。這個獨特的顏色來自體內酵素破壞血紅素(hemoglobin)後所產生的分解物。這些分解物接著由巨噬細胞消耗並清除,到第二十天應可完全消失,挫傷一帶的皮膚顏色也將恢復正常。
簡言之,烏青色瘀血在前三天持續加深擴大,接下來七天轉淡並開始消褪,變成介於棕、黃、綠之間的顏色,再接下來的十天則持續消褪,最終徹底分解。
受傷約七至十天後,你筆下的人物即可化妝遮蓋傷勢。

◎背部刀傷要傷及哪個部位才會致命?
問:我筆下的偵探進到辦公室,發現她的老闆背上插著一把拆信刀,奄奄一息。肺部或周圍有動脈嗎?若受害者背部遭刺,而且正中此動脈,是不是真的會溺斃在自己的血裡?受害者有辦法出聲,提供偵探不可或缺的神祕線索嗎?如果沒有刺傷動脈,而是刺傷其中一個肺,足以致死嗎?

答:首先來複習簡單的解剖學和生理學。肺的功能是交換氣體。簡單來說,就是將氧氣送進血液,然後移除血液裡的二氧化碳和其他毒素。為達此目的,血液和空氣必須近身接觸。肺裡有無數微小肺泡,以及環繞這些肺泡的無數血管,使血液和空氣得以接觸。
身體的基礎循環系統分成體循環和肺循環(圖14)。
體循環是左心室將血液打出主動脈,進到身體的各個動脈,最終抵達每個器官、角落、縫隙,緊接著血液從靜脈回流至心臟的右側。肺循環是右心室將這些血液打向肺動脈,肺動脈不斷分岔成愈來愈小的血管,像扇子般分布到肺的每一處。待血液獲得氧氣,再從肺靜脈流向左側心臟及左心室。
上述有兩個事實對你的問題很重要。首先,體內所有血液必須要持續進行肺循環,因為肺是將不可或缺的氧氣送進血液的唯一管道。再者,肺就像身體其他器官一樣,接收部分體循環的充氧動脈血,維持肺臟組織的運作。因此,肺臟是血管密布的(動脈、靜脈和微血管)器官,一旦受傷將大量出血(圖15)。
言歸正傳。刀傷和槍傷造成的肺部穿透傷,將導致出血進到肺部,然後從口鼻流出。
從口鼻流出的血是鮮紅色的,而且因受害者試圖呼吸,而與進出肺的空氣混合呈泡沫狀。當肺部充滿血液,受害者將不折不扣地溺斃在自己的血裡。受傷的肺不一定會塌陷,若是塌陷,受害者會加倍掙扎,試圖呼吸。
只要肺還能吸吐空氣,受害者就可以發出聲音,所以他能提供偵探線索。這個偵探要是夠精明,他會將受害者翻面,讓受傷的一側朝下,利用地心引力當他的盟友。
舉例來說,若受害者左肺遭刺,但身體朝右側躺,從受傷左肺流出的血液會受地心引力支配,從左支氣管(離開氣管進入左肺的主要氣道)流向右支氣管,然後進到右肺。因此,「好的」肺將充滿血液,導致受害者兩個肺都陷入危險,加速死亡。要是偵探將受害者翻向左側側躺,地心引力會把血液留在已經受傷的左肺,完好無損的右肺便不會被血液浸滿,並能持續正常運作。這個舉動有機會幫受害者撿回一命,最起碼能延遲死亡,幫助偵探取得重要線索。

◎大衛是怎麼殺死歌利亞的?
問:我想問個有趣的問題,是關於大衛和歌利亞的搏鬥。除了《舊約聖經》以外,就我所知沒有其他歷史記載。我想請你幫我釐清這場搏鬥的醫療細節。大衛投擲的石頭顯然沒有殺死歌利亞,只是將他打昏,為自己爭取時間把他的頭割下。其中最誘人的一個細節是石頭砸進他的額頭(不是太陽穴)。參見〈撒母耳記〉十七章,四十八至五十一節。請問歌利亞在被石頭砸中之前到頭被大衛割下,中間發生了什麼事?

答:好問題。
根據〈撒母耳記上〉對這場短暫搏鬥的描述,石頭嵌入歌利亞的額頭,然後他就「仆倒、面伏於地」。頭部被石頭擊中,輕則疼痛,重則致人於死。在輕重之間,也有腦震盪的可能,就像打拳擊,一記左勾拳可能把人「打得眼冒金星」,也可能使對手不省人事。
一般而言,諸如石頭之類的東西會造成「鈍性傷」,相對於彈頭造成的「穿透傷」。頭部鈍性傷不一定造成顱骨骨折、失去意識、腦內出血,甚或致人於死。
穿透性頭部損傷意謂著物體在顱骨造成缺口,或者穿透顱骨。這是比較嚴重的外傷,因為大腦直接受到物體損傷。這類穿透傷會讓顱骨「破裂」,但不一定使人失去意識、腦內出血以及死亡。
這類創傷基本上只能聽天由命。我看過一名工安意外受傷的男子,他被研磨機飛出來的金屬圓盤擊中前額。他當場昏厥,不過很快就恢復了意識。抵達醫院時,他的前額插著一塊圓盤,彷彿遭迷你小飛碟攻擊。經過進一步檢查,我發現圓盤前緣已穿透他的顱骨,嵌進他的大腦。但他的意識清醒、具警覺性,而且神經系統無異狀。神經外科醫生將圓盤移除後,他恢復良好,沒留下後遺症。他當初有沒有可能當場死亡呢?有可能。他當初有沒有可能腦出血需要動更大的手術,或者死於併發症呢?有可能。他當初有沒有可能大腦永久性損傷?有可能。重點是,什麼都沒發生。老天保佑。
現在回到大衛和歌利亞的問題。︿撒母耳記上﹀十七章四節,提到歌利亞身高「六肘零一虎口」。許多專家認為一肘大約十七吋,一虎口約九吋,這意謂著歌利亞超過九呎高(約二百七十四公分)。若故事屬實,不僅是寓言,歌利亞很可能患有巨人症(giganticism)和肢端肥大症(acromegaly)。這些症狀通常是腦下垂體(pituitary gland)腫瘤所致,也就是腦下垂體分泌過多生長激素。生長激素主要促進骨頭和肌肉增長、變厚。在青春期以及骨頭裡的骨骺(生長板)關閉之前,患有此病的人會長得非常高,而且手長腳長。等到骨骺關閉後,骨頭不能再增長,但在過多生長激素持續影響下,會變得愈來愈粗。尤其是手、腳、下巴和額頭。肢端肥大症患者的手和手指粗厚,下巴方正如鏟,額頭突出得好像懸掛在眼睛上方。還記得職業摔角選手巨人安德烈(Andre the Giant)嗎?他就是完美的範例。如同安德烈,歌利亞應該是年幼時罹患腦下垂體腫瘤,長得很高,接著在青少年時期和二十多歲時,未消退的過多生長激素使他變得又粗又壯。
若歌利亞確實患有肢端肥大症,大衛的石頭很可能嵌進巨人額頭,但並未穿透顱骨。換句話說,巨人歌利亞受到鈍性傷,因震盪性衝擊(concussive blow)而眼冒金星或失去意識,直到大衛用刀將他的脊髓切斷後死亡,如同法國的斷頭台。
當然,如果大衛投擲石頭的速度夠快(無論有沒有上帝之手助他一臂之力),投擲物有機會穿透顱骨,造成穿透性頭部損傷。巨人有可能死於這個外傷,或之後的砍頭。
描述搏鬥的段落語意模糊。五十小節寫道:「這樣,大衛用機弦甩石,勝了那非利士人,打死他。」五十一小節寫到:「大衛跑去,站在非利士人身旁,將他的刀從鞘中拔出來,殺死他。」他究竟是用石頭還是刀殺死巨人?大衛是先用石頭「戰勝」歌利亞,然後才用刀殺死他嗎?
我推測大衛投擲的石頭嵌進了歌利亞的額頭造成鈍性傷,使歌利亞失去意識或起碼意識不清,但石頭並未貫穿顱骨,接著大衛取其首級,結束了他的性命。但我也可能是錯的。

◎溺水的人嘴角泡沫多久後會消去?
問:在我的書中,主人翁發現一具海上浮屍。受害者鼻子和嘴巴周圍都有氣泡。我想問 這泡沫會維持多久?一小時?兩小時?另外,受害者的腹部遭到槍擊,但她是溺水而死。死因直到完成驗屍才真相大白。我的理解正確嗎?

答:你的設定問題出在時間點。溺水受害者若很快從水裡被救起,嘴巴會吐出泡沫狀的水,我猜大約一小時之內。超過一小時,嘴巴和鼻孔可能滲出帶血絲的水,但不會形成泡沫,因為肺裡已經沒有空氣,沒有空氣就沒有辦法「起泡沫」。以汽水為例,當氣泡消失,剩下的只是色素液體。起泡沫需要肺裡有空氣,溺水時,空氣向外排出或融入水中,因此沉在水裡數小時的人,肺部一般會「積水」。
成為浮屍,代表屍體已經在水裡好一陣子,久到細菌已逐漸將組織分解。分解過程中形成的副產品為氣體,聚集在皮膚底下和各個體腔內。等幾天後氣體形成,浮力增加,原本趨向下沉的屍體上升至水面;這就是變成「浮屍」的過程。浮屍的手腳皆會浮腫(數日),外層皮膚會和底下的組織分離(五至六日),指甲和皮膚剝離(八到十日),整個身體腫脹,組織脆弱,拖出水裡的過程容易受損,但嘴巴或鼻子不會有泡沫。
「浮出水面」的時間點取決於多項因素,包括水溫、水流、受害者體型,以及其他各式變因。舉例來說,屍體在溫暖的水裡經過八到十天後會「浮起」,若水溫較低,則需二至三星期。因為低溫減緩了細菌滋長的速度,放慢了分解的腳步,連帶拖延了氣體形成的時間。
你必須決定哪個情況比較符合劇情需求。剛溺死的受害者應該在水面下,需要打撈上岸,他的嘴巴和鼻子周圍會有泡沫;或者你可以設定受害者案發多日後才「冒出來」,不過他口鼻不會有泡沫。
法醫能夠分辨死因為溺水而非槍傷,這點你說對了。他還能分辨受害者死於淡水或鹹水,解釋起來很複雜,但法醫能看出差別。電影《唐人街》(Chinatown)裡也有這樣的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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