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指幼兒園案未積極作為 北市:依法調查裁處

已遭廢照的台北市某幼兒園園長之子涉性侵多名女童,民進黨今天質疑市府錯過阻止更多悲劇發生的3次機會,未立即積極作為。教育局說,均依法行政調查,並依證據力裁處。

民進黨發言人吳崢及同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許淑華今天指出,此幼兒園狼師案首度發生是在民國111年7月,教育局卻只調閱監視器畫面,也沒有依照教育部109年7月的函示,在教保員有疑似性平事件時,經性平教育委員決議,令其離開教育現場。

許淑華進一步表示,蔣萬安市府還有2次機會阻止更多悲劇發生,包含112年3月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修正上路後,可以要求幼兒園在此案調查期間將狼師停職;以及112年7月狼師第2次被通報時,可以立刻命幼兒園停止營運。

台北市教育局透過新聞稿澄清,111年7月教育局接獲此幼兒園校安通報,內容是家長報案欲調閱監視器畫面,教育局因此與警方同步查看監視器,主動進行行政調查,但審視後沒發現任何具證據力的畫面。

教育局指出,當時家長沒有陳情,也沒有出示驗傷單資料,且舊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並無規範教保員在調查期間應暫時停職,加上行政調查證據不足以提送性平會,所以無法立即依教育部109年7月的函文,令涉案教保員請假。

至於許淑華所稱的第2及第3次機會,教育局說明,因司法機關受限於刑事偵查不公開,加上幼兒園未告知或通報111年7月案件已進入司法調查,因此直到112年7月再度接獲幼兒園校安通報,指園內發生疑似性騷案、涉案教保員已被羈押,教育局才得知111年的案件曾遭司法調查,但因證據不足而不起訴。

教育局指出,由此可見園方顯有隱匿情事,也未依新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在調查期間暫時停聘疑似行為人,所以教育局在112年8月裁處相關人員,並在確認其餘幼生安置狀況後,於同年10月廢止此園設立許可。

教育局表示,正就此案流程、法令及困境等面向進行檢討,同時呼籲中央思考就類似幼兒園刑事案件,在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間建置連繫平台,以減少空窗期、杜絕犯罪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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