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輔助大學生走出困境 學會盼推藝術治療專法

旋律不只動聽,1名大學生面對人生困境,透過音樂輔助療法,在海浪鼓的潮聲中頓悟,自己如同其中一顆珠子,總會與他人碰撞。台灣音樂治療學會持續推動盼藝術治療立法。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司長劉越萍今天接受媒體電訪指出,醫事人員要經過教考訓用,若稱為治療則牽涉到療效,音樂現在是一種輔助療法,屬於輔助工具,不能單獨稱為治療,至於自稱音樂治療師部分,尊重言論自由,但因為並非屬於醫事人員,重點是不能宣稱療效。

透過演奏樂器、遊戲、即興創作等音樂經驗,有助病患改善肢體、表達溝通,近年常把音樂運用於輔助臨床醫療,台灣音樂治療學會上午舉辦媒體茶敘,為明天登場的研討會揭開序幕。

台灣音樂治療學會理事長吳佳慧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指出,所謂的音樂治療,是運用系統化的音樂經驗來幫助生理、心理、認知及社會功能上有需求者,主要可運用在特教、醫療跟社區的日常情境這3大領域。

她解釋音樂治療師的訓練跟養成,首先是一定要懂音樂,需要會唱歌、演奏樂器,畢竟這是治療工具,在治療方面,音樂治療師要學習心理學、會談技巧等知識,並要經過實習,因為音樂治療不是理論性學科,而是實作,要累計滿1000小時的實習時數才能通過認證。

她分享個案是1名大學生,有段時間人際關係遭遇極大挫折,就算認真想做好每件事情,結果身邊人都不滿意,她邀請對方透過樂器來表達困境,當下這名大學生選了海浪鼓,一種藉著滾動珠子發出嘩啦嘩啦聲音,如同浪潮。

搖鼓過程中,這名大學生一語不發,專注盯著珠子滾動,許久才回過神來說:「我把其中一顆珠子當作自己,試圖圓滑與其他珠子碰撞,發現那是不可能的。」「就算不控制,也能發出美好的聲音。」就如同他的人生,不需要控制每一段人際互動,更不需要困擾於不如預期,同樣可能會有好的結果。

通過音樂治療學會的建立,吳佳慧表示,未來會持續推動音樂治療師的教、考、訓、用等4大面向制度建立,將協同藝術治療、舞蹈動作治療、戲劇治療與心理劇專業等表達性藝術治療專業團體,推動相關法案建立。

台灣音樂治療學會理事鄭(示其)怡補充說明,目前美國、英國、澳洲等已設有音樂治療師的國家認證制度,學會的立法小組會定期與相關團體召開會議討論,參考他國的成功經驗,逐步建立更完善的認證規範並草擬法案,希望未來音樂治療師的管理能比照醫事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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