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嫌組詐團設實體店面 騙投資虛擬貨幣遭起訴

彰化檢警查獲林姓男子等3人為首詐騙集團,利用虛擬貨幣交易誘騙民眾投資,並設立實體交易店面博取信任,不法所得超過1218萬元,檢方偵結依詐欺等罪嫌提起公訴。

台灣彰化地方檢察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日前獲報林男等人涉有詐欺犯嫌,隨即分案指派檢察官姚玎霖偵辦,經查,林男等3人籌組詐騙集團,於台中市設立實體交易店面,從事虛擬貨幣線下場外交易模式。

3嫌與假投資詐團介接合作,由其他詐團在社群軟體創設投資群組,佯稱投資虛擬貨幣能獲得可觀報酬,可向特定幣商購買泰達幣,再匯入投資帳戶的指定錢包。

詐團利用民眾對實體門市交易商品較為信任的心理,讓被害人到3嫌所設實體商店交付現金進行交易,並將泰達幣儲值進指定錢包,導致多人受害。

檢察官指揮彰化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溪湖分局於6月發動搜索,查獲被告林男等3人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刑法加重詐欺等罪嫌,聲押獲准,並扣押被告所有不動產1筆、汽車2輛及銀行存款新台幣1218萬餘元,近日全案偵結提起公訴。

彰化地檢署檢察長張曉雯表示,各地已有多起利用虛擬貨幣交易詐騙的犯罪手法,誘騙民眾投資,民眾對於各種投資話術皆需謹慎小心、多方查證,以免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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