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肆虐 高市府提供多項救助金10/7起申請

山陀兒颱風肆虐,高市府今天公布住宅毀損或淹水、市府樹木壓損、汽機車泡水等多項救助金補助,自7日起申請至11月6日截止,提醒民眾先行拍照存證以利後續申請作業。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表示,房屋受損部分,依「高雄市災害救助金核發辦法」,提供安遷救助及住屋毀損救助。住屋因風災毀損達不堪居住程度者,每人可獲新台幣2萬元,每戶最高補助5人,上限10萬元。另提供中低收入戶,若住屋因災害毀損面積達1/4以上,但未達不堪居住程度者,每戶可獲1萬5000元救助金。

房屋淹水部分,市府提供因颱風致住屋淹水達50公分以上者,每戶可申請1萬5000元住屋淹水救助;另提供專案救助金,淹水未達50公分住戶,每戶可獲5000元。

社會局提醒,房屋受損與淹水補助範圍,僅限申請人實際居住臥室、客廳、飯廳及相連的廚房、廁所、浴室等生活空間,且申請安遷救助及住屋毀損補助者,需符合在災害發生前已設籍受災地址,並有實際居住事實者。

社會局指出,這次颱風帶造成許多樹木傾倒斷裂,若市府各機關所管樹木因颱風傾倒壓損建物、民宅、商家招牌等,經認定為市府轄管樹木造成,將提供專案補助1萬元救助金。申請時需提供樹木傾倒地點(有明確路標、地址)、毀損物件照片,填妥申請表交區公所里幹事統一收件。

針對泡水車,市府依凱米颱風補助標準提供慰助金,汽車及大型重機最高2萬元、一般機車最高2000元。申請條件為颱風山陀兒影響期間領有行車執照且掛有車牌車輛因泡水受損。

另外,住宅有淹水樓層部分或毀損面積超過50%,可1年免繳房屋稅;房屋毀損面積30%到50%之間,一年可以免除50%房屋稅。泡水車輛屬高雄市牌照可申請使用牌照稅退稅。稅賦相關減免申請,各救助金發放機關將協助轉送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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