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受災戶交通罰鍰等監理業務 展延至114年5月底

颱風康芮日前侵襲台灣,部分地區災情嚴重。公路局今天說,為照顧災區民眾權益,只要持有相關證明,交通罰鍰、車輛定檢等監理業務,可展延到明年5月31日前辦理。

公路局發布新聞稿,颱風康芮受災民眾只要持有村里長、警察局、派出所、鄉鎮市區公所或相關機關出具的證明,相關包含「補發汽機車駕照、行車執照、牌照登記書」、「辦理車輛報廢、繳註銷、停駛及號牌遺失或損壞」、「車輛定期檢驗」、「交通違規罰鍰繳納、裁罰及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職業駕駛執照審驗」等監理事宜,都可展延至114年5月31日前申辦。

公路局說,另因颱風致車輛受損須辦理報廢、繳註銷、停駛者,汽車燃料使用費計徵至災損前一日;辦理汽車修護者,憑汽車修理廠開具的證明文件,按修車日數減免,民眾應於114年5月31日前提出申請。

公路局提醒,如有受災車輛所有人死亡,親屬辦理車輛繼承過戶或報廢、繳註銷牌照者,交通違規案件免罰及積欠汽車燃料使用費免繳,辦理汽機車繼承過戶者免徵這項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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