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推動全國統一大市場政策 臺商可善用跨區遷移以調整供應鏈

中國大陸推動全國統一大市場政策臺商可善用跨區遷移以調整供應鏈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1113 12:10:43)隨著地緣政治和市場競爭加劇,臺商在中國大陸(以下稱中國)的經營策略需要不斷調整與優化。自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概念後,破除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的政策陸續出台。近期,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優化若干稅收徵管服務事項的通知》與《關於進一步便利納稅人跨區遷移服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新政策),這些政策為臺商調整供應鏈提供有效手段。

臺商在中國的經營環境中,面臨地緣政治激化、勞動力成本上升、環保政策法規嚴格、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等挑戰。這些因素迫使企業尋找新的經濟增長點和競爭力更強的經營環境。透過跨區遷移,臺商可以找到更適合業務發展的地區,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實現供應鏈的優化。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兩岸商務與稅務服務會計師徐丞毅指出,善用跨區遷移可為臺商帶來以下好處:1.尚未彌補的虧損及未抵扣的增值稅可在遷入地繼續使用。2.無需因調整供應鏈而進行架構重組(如新設或解散清算公司)。3.可遷移至租稅效率或財政扶持地區,這些地區可能提供辦稅便捷、稅負確定性高、稅務稽查合理等優勢,或提供總部扶持、土地獎勵、財政補貼等支持。

新政策進一步優化跨區遷移的作業程序。首先,企業不需辦理註銷稅務登記即可直接辦理跨省遷移,節省時間成本和降低手續繁瑣程度。此外,不需重新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企業在新地區可無縫接軌運營。納稅人基礎登記、財務會計制度備案、辦稅人員實名採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等涉稅信息均可繼續使用,使得稅務管理更加便捷。遷入地主管稅務機關應在接收到納稅人信息後的一個工作日內完成相關稅務手續,企業在遷移當期應履行納稅申報義務,報告存款帳戶,並簽訂稅局、企業與銀行三方劃繳協議,以確保稅務事項順利辦理。

然而,企業在跨區遷移過程中也可能面臨一些限制因素。徐丞毅強調,若企業擁有工廠且規劃跨區遷移,則原址需設立分公司以承接當前業務。此外,未繳銷發票、未結清稅款或處於稅務檢查狀態的企業,將無法順利辦理跨區遷移。

總體而言,臺商透過跨區遷移調整中國的供應鏈,不僅能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也更能適應市場變化和政策環境。徐丞毅建議,實施跨區遷移時,臺商需做好充分準備和計劃。首先,企業應進行詳細的市場調查和風險評估,了解目標城市的經濟環境、政策支持、基礎設施等情況。其次,確保當前沒有未結稅務事項以及完成稅務自查。最後,臺商應與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充分溝通,確保遷移過程中的政策支持和服務保障。如此一來,在全國統一大市場背景下,臺商將更能掌握業務發展空間和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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