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反對「全球稅收協議」 資誠分析對台灣企業影響

川普反對「全球稅收協議」 資誠分析對台灣企業影響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50124 14:41:59)美國總統川普在上任的第一天,簽署兩項行政命令(對行政部門具有法律效力的總統指令),表明與拜登政府在全球稅收和貿易政策上的明顯轉變。第一項命令針對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的兩支柱計劃,即所謂的「全球稅收協議」,並實質上使拜登政府先前對該計劃所答應的事項變成無效。第二項命令是一系列指示,旨在實施「美國優先貿易政策」。其中提到一項美國稅法中的報復性條款,該條款從未被使用過,但如果被觸發,可透過總統認定對美國個人、企業實施不公平稅收政策的國家,讓該國家的公司和個人在美國所得稅負加倍。此外,川普行政命令的對象包含財政部和美國貿易代表(U.S. Trade Representative),表示除了稅收政策外,美國也可以透過貿易措施,甚至透過世界貿易組織(WTO)或其他管道來挑戰他認為「不公平」的政策。

另外,2025年1月22日,美國眾議院歲入委員會主席傑森·史密斯(Jason Smith)再次提出《保護美國就業與投資法案》(H.R. 591),旨在保護美國勞動人口和企業,對於實施不公平、跨境(extraterritorial)稅收政策的國家實施報復性措施。史密斯在新聞稿中表示他所提出的法案,和川普上述行政命令息息相關,兩者皆要防止其他國家的決策影響美國對境內個人、企業的課稅權。

「保護美國就業與投資法案」要求美國財政部研究及辨識其他國家對美國納稅義務人有影響的不公平、跨境的稅收政策,來自該國家之個人和公司取得美國來源所得,其在美國的所得稅負將每年增加5個百分點,最高可增加至一般國內稅率加20個百分點,該額外的稅負,只有該國家廢除或修改相關稅收措施,才會停止適用。

川普的行政命令以及史密斯所發布的新聞稿,尚未明確定義「不公平」稅收政策的範圍,惟史密斯的新聞稿中有提及「徵稅不足之支出規則」(undertaxed payments rule,UTPR)作為不公平稅收政策的範例,另,其他國家已公告實施或還在研擬中的「數位服務稅」(digital service tax,DST)預計也將落入其範圍。美國立法及行政單位對於「全球稅收協議」的立場,也會導致OECD的「支柱一」(Pillar 1)方案難以獲得美國的同意,使「支柱一」無法實施,或實施時程大幅延後,其未來取決於美國下一任總統及下一屆國會的立場。

資誠美國業務負責人蘇宥人認為,川普的行政命令及H.R. 591所提出的措施,對台灣企業的直接影響預計有限,台灣目前並沒有實施UTPR、數位稅或Pillar 1的計畫,故短期內美國對台灣實施報復性措施的機率相對不高。再者,美國聯邦企業所得稅率為21%,高於15%,除了有的台灣企業在美國子公司享受大量研發抵減等租稅優惠,可能使有效稅率大幅下降之外,否則美國也較不會成為「支柱二」補稅的對象。此外,外商投資美國是否屬於新法案要保護的「美國企業」,也存在一定的爭議。惟由於川普行政命令和H.R. 591下的報復性措施若實施,預計以整個國家為對象,故透過第三地區投資美國之台灣企業,例如利用UTPR已完成立法的歐盟國家子公司,則需要更加留意後續發展,以免美國營運之有效稅率明顯上升。此外,台灣現行跨境電商需要課徵所得稅的制度,未來會否也被視為「數位服務稅」的一種,也是一個需要觀察的議題。

蘇宥人指出,美國政府的新立場也可能影響OECD「全球稅收協議」的現況,可能偏離UTPR而將重點放在所得涵蓋規則(Income Inclusion Rule,IIR)、國內最低稅負(Qualified Domestic Minimum Top-up Tax,QDMTT),台灣的跨國企業需要密切關注美國及其他國家稅收政策變化,並及時調整其稅收策略,以因應可能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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