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團體指6都道安共識存隱憂 盼系統性細膩處理

交通部與6都日前開會,達成提升行人安全6大共識。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今天表示,這些共識展現政府推動交通安全的決心,但仍存有多項隱憂,盼能系統性細膩規劃與執行。

交通部與6都日前達成的第1項共識,就是「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確定以「路口行人安全設施改善」、「減少路側障礙物」、「人行道改善長度」及「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等4項為114年重點績效指標。

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今天發布新聞稿,建議政府「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應系統性細膩處理,呼籲各級政府進行「人行道改善長度」時,也應注意寬度、平整性、通用設計(包括無障礙),以利嬰兒車、身障者等用路人能夠使用;「路口行人安全設施改善」應考量視野距離避免遮住兒少身軀及視野。

另外, 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檢視部分「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發現人車之間視野因障礙物而受阻、不符合通用設計(包含無障礙)、僅學校四周有人行道但社區卻沒有而無法形成路網等,學童仍須在缺乏人行道的道路上與車輛爭道,風險依然存在,建議確保交通環境能夠從系統性上主動預防事故發生,而非僅針對肇事熱點進行補救式修正。

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點出的其他隱憂,還包括「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參考指引」中,行人穿越道「預告與當下位置」的標誌均相同、沒有差異,使得駕駛人可能混淆,降低了對行穿道的識別、對行人造成危險,應速修正。

針對交通部推動機車至少可行駛2車道,兼顧機車行車路權及安全。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認為,政府以慢車觀念來管理機車,又以特別低的鑑別方式考驗所有車種駕駛人,無法鑑別出具備符合國際正確安全駕駛觀念的駕駛人,而政府無科學根據地限縮機車路權並限制強制兩段式轉彎,卻本末倒置忽略各種駕照濫發的起因,猶如蝴蝶效應般影響自行車等真正慢車、行人路權。

有關交通部推動路口停止線與行穿線淨距修正為2至3公尺,另就既有道路,將以淨距未達1公尺的路口優先改善。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認為,不僅只有路口,路段中也有行穿線,建議應根據科學計算,以最高設計速率換算足夠視野距離及範圍淨距的表格,供各級政府依循施作。

針對交通部動強化路口行人穿越道照明,試辦路口改為白光。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建議,還應確保色溫範圍、光線指向性,或是避免光線均勻性不佳導致駕駛人視野受影響,以及光污染、是否須延伸至人行道更深處增加駕駛人反應時間、夜間不得閃爍避免眩光等許多細節。

有關交通部推動汽車隔熱紙透光率改善問題,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指出,交通部的柔性建議中,在前側窗建議透光率的下限為35%,這嚴重違反國際規定及無視學術研究,甚至公路局僅邀請如相關業者等利益關係人參與會議,卻缺乏公民道安團體等等參與,很難認同真的重視道安跟行人,建議參照國際法規定擋風玻璃及前側車窗的透光率至少為70%,並就整體交通環境的安全衡量其餘車窗透光率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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