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貨品成為戰場上武器 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分享國際法遵經驗

俄烏戰爭自2022年2月24日開戰至今已滿三年,俄羅斯仍尚未放棄其軍事行動,國際間因此不間斷採取經濟制裁、出口管制措施,限制俄羅斯侵略他國的能力,並積極打擊俄羅斯從第三地規避管制的行為。為避免貨品遭轉賣成為戰場上的武器,提升國際法遵能力不可或缺。
雖美國川普政府2.0對於俄羅斯經濟制裁的態度歷經波折,但截至目前為止川普總統尚未修正或廢止由美國前總統拜登所發布,限制美國境外銀行參與俄羅斯軍工相關金融交易的《總統行政命令第14114號》(Executive Order 14114),且歐盟持續發布第16輪對俄羅斯制裁規定。廠商於全球進行貿易往來,仍不可忽視國際經濟制裁與出口管制動態。
面對國際間複雜的法規與政策,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專案經理陳奕夫建議,因為廠商間交易型態多元,賣家所在地並不見得與出貨地於相同國家,同步確認賣家所在地以及出貨地的出口管制法規要求非常重要。如交易的貨品本身、交易對象、出口目的地等,是否受到管制,以及是否需要事前申請許可等,皆為法律遵循不可或缺的環節。
對於交易的貨品,可以從各國出口管制清單,或參考國際間訂定的《共同高度優先清單》(List of Common High Priority Items),確認清單中所列的出口管制分類代碼(ECCN)或國際商品統一分類代碼(HS Code)是否有特定的管制項目(包含貨品、軟體及技術)。
交易對象(包括貨品銷售後的最終使用人)得參考各國持續公告制裁名單或出口管制實體名單查詢確認。如臺灣公告《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出口實體管理名單》,提供公眾以公司名稱、地址、所在地國家、自然人或船隻的ID號碼等資訊篩選交易對象。歐盟部分則可透過「制裁地圖」(EU Sanctions Map)網站即時查詢制裁對象的資訊,美國亦有「整合審查清單搜尋引擎」(Consolidated Screening List Search Engine)等相應管道。
出口目的地部分,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曾於去(2024)年5月28日公告「因應國際間制裁相關議題實務參考做法」供國內金融機構參考,該公告參考美國財政部金融犯罪執法局(FinCEN)與商務部產業安全局(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的指引,建議針對亞美尼亞、巴西、中國、喬治亞、印度、以色列、哈薩克、吉爾吉斯、墨西哥、尼加拉瓜、塞爾維亞、新加坡、南非、塔吉克、土耳其、阿拉伯聯合大公國以及烏茲別克等國之交易,注意可能被用於轉運貨品至俄羅斯的風險。
俄烏戰爭持續達三年,除對俄羅斯管制外,國際間對於反武器擴散的目標,也不斷滾動調整出口管制規定,陳奕夫建議產業應加強內部出口管控機制,持續更新國際間最佳實務做法,不僅能降低被有心人士規避管制的風險,更能避免商譽受損的不利影響。
- 記者:中央社訊息服務20250321 11:4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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