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府推動「無形文化資產暨保存技術專業輔導計畫」 邱臣遠代理市長:落實高虹安市長「美感新竹」理念並守護文化資產

文化資產是全人類共同擁有且應攜手守護的瑰寶,新竹市政府積極爭取文化部經費,於今年辦理「114年至115年新竹市無形文化資產暨保存技術專業輔導計畫」,投入更多資源推動及落實文化資產的保存與維護工作,持續守護承載市民共同記憶的文化資產。代理市長邱臣遠表示,《文化資產保存法》將文化資產分為「有形文化資產」與「無形文化資產」兩大類,其中「無形文化資產」進一步細分為「傳統表演藝術」、「傳統工藝」、「口述傳統」、「民俗」及「傳統知識與實踐」五種類別。此外,該法將文化資產的保存及修復工作中必要的「保存技術及保存者」另以專章規範。
邱代理市長表示,竹市擁有相當豐富的文化資產,除了75處古蹟、歷史建築及紀念建築外,去(113)年上半年新增登錄「花燈」為竹市的傳統工藝,並認定近百歲高齡的蕭在淦藝師為保存者;下半年則審議通過「小木作」作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並認定藝師莊傳興為保存者。目前,竹市已登錄無形文化資產三類9項及保存技術2項,市府透過輔導促進保存者與保存團體與公部門之間的合作,致力落實市長高虹安「美感新竹」的城市願景。
文化局表示,輔導計畫將積極與各保存者及團體進行交流,除了建置並整理各項基本資料外,更將辦理教育推廣活動。計畫更進一步協助已登錄者提案申請補助,並輔導列冊追蹤及有潛力的保存者或團體進行登錄提報,確保無形文化資產及保存技術能夠得到保護並持續傳承。
- 記者:中央社訊息服務20250411 10:3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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