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麟凱伏法…農民曆驚見「受死」 民俗專家揭真相:時辰不重要
[周刊王CTWANT] 32歲死刑犯黃麟凱因殺害女友及女友母親,經2017年判處死刑定讞後,終於在昨(16日)22時2分槍決伏法,引發社會議論。其實執行死刑除了要符合法律規定,民間傳說還有各種禁忌,甚至要「挑時辰」,對此民俗專家也解釋背後原因了。
根據農民曆顯示,2025年1月16日為甲辰龍年12月17日,這天日值「受死」,宜祭祀、破土、入殮、除服、成服、安葬、修墳、立碑、啟鑽等,除了畋獵、捕捉、喪葬事宜外,吉事勿取。當天的「凶煞」出現主刑罰、殺戮、劫盜的「大煞」。
據了解,2016年5月10日,已故法務部前部長羅瑩雪簽准執行北捷隨機殺人案兇手鄭捷的槍決令, 20時47分鄭捷伏法,當天沒有吉神,只有凶煞,包括日破、地兵、白虎、大凶,諸事不宜,是所謂的「大凶日」。
老一輩法警也流傳槍決的相關禁忌,像是不能碰到死囚的血、不能叫行刑法警的名字、不能讓死囚看到行刑法警的臉、腳鐐要綁鈔票、第一發子彈留著能避邪等。
不過民俗專家張旭初曾表示,死刑槍決雖然有時候要挑時辰,但對於惡行重大的死刑犯來說,已經不重要了,因為連閻羅王也討厭他們,已達人神共憤。他認為有些禁忌不需太嚴肅看待,畢竟因果循環,報應不爽,犯錯就得受到應有的懲罰。
◎民俗說法,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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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周刊王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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