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逃過了!「K小姐」指控拍藝術照性侵 北檢不起訴處分

(記者劉雅文/綜合報導)藝人黃子佼深陷多起官司案,其中他遭「K小姐」指控,曾在2006年以拍藝術照為由性侵得逞,台北地檢署經調查後,因罪證不足,今(11)日給予黃子佼不起訴處分。



黃子佼逃過了!「K小姐」指控拍藝術照性侵 北檢不起訴處分


圖/黃子佼遭「K小姐」指控涉犯妨害性自主,台北地檢署今天給予不起訴處分。(翻攝黃子佼臉書)


黃子佼先前遭Zofia在臉書發文,表示要替 K小姐揭露過去所遭受到的迫害,指控黃子佼以拍藝術照為由,性侵K小姐得逞,她透露,黃約K小姐到內湖住處拍泳裝照,但拍攝到一半黃子佼就開始撫摸她的身體,更強行性侵她1分多鐘,如今看到司法結果,深感不公,她強調:「讓我的內心深處嘶喊著,加害者怎可以這樣面對這些可憐的靈魂在荒野中哭泣」。


整起事件也是一直到去年6月,黃子佼接連的惡行被爆料,K小姐才知道原來不只自己受害,選擇將整件事情對外曝光。檢察官將黃子佼列為他字案被告,並勘驗黃子佼被扣押的隨身碟,但是沒有發現符合告訴人所述情境的可疑影像。


檢察官認為,依證人證述告訴人轉述的情節,與告訴人指訴的情節,尚未能一致,且告訴人指訴的情節,難認全無瑕疵,全案缺乏積極證據,足認黃子佼涉犯妨害性自主罪嫌,因此將黃子佼不起訴處分。


《引新聞》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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