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超過46小時薪資須繳稅 廖偉翔籲:勞工部應爭取免課稅
(記者陳志仁/台北報導)台灣物價、房價連年上漲,許多勞工力拼加班增加收入,但加班時數超過46小時後的加班費收入,須併入薪資所得課稅,為此,立委廖偉翔今(17)日質詢時,要求勞動部代表勞工與財政部協調,重新解釋認定免稅的範圍;勞動部部長何佩珊回應,部內會先研議,再與財政部討論。
圖/立委廖偉翔今(17)日質詢時,要求勞動部代表勞工與財政部協調,重新解釋認定免稅的範圍。(立委廖偉翔辦公室提供)
廖偉翔以 2023 新世代人才大調查的數據指出,18至35歲在職人士近2成有兼職收入,其中6成多是跨領域兼職,且過半新鮮人有意從事兼職,主要原因包括想多賺錢、正職收入太少等;根據112 年勞工生活及就業狀況調查報告,曾經加班超過46小時的人接近3%,換算下來大約有33萬勞工有加班的需求。
廖偉翔指出,勞基法明訂加班上限為46小時,但勞資雙同意的前提下,至多不能加班至 54小時以上,但根據財政部台財稅第16713號函解釋,加班46小時以上不能免稅;換句話說,勞工願意加班增加薪資,雇主也有趕單的需求,卻因這樣的規定,造成越辛苦工作反而還要被課稅的不合理狀況。
廖偉翔認為,現行伙食費的免稅額度為每月2400元,但因為物價通膨飛漲,在加上16日啟示第二波的電價漲價,可能帶動預期心理造成新一波通膨,也希望勞動部可以一併跟財政部談,將伙食費的免稅金額增加到3000元;何佩珊則回覆,會先與部內研議討論,進而向財政部反映、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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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志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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