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創處長爆睡3人妻!網紅嘲諷「奶奶比頭大」 下場出爐了
(記者洪承恩/綜合報導)網紅作家凱薩琳・孔,去年因在臉書發文暗指某人妻與已婚科技主管有染,用詞火辣又帶羞辱意味,讓當事人妻氣炸提告求償百萬。法院審理後認定她已侵犯對方名譽權,判賠20萬並須撤文。不只如此,刑事部分也被判公然侮辱與誹謗罪,吃下10個月刑期與120天拘役。
據了解,事件源於2023年8月,群創光電某許姓處長在臉書自爆婚姻失和後,與三名女子發生親密關係,其中不乏已婚女性。他還詳細描述外遇過程與對象特色,引爆社群熱議。不久後,網紅凱薩琳・孔在粉專發文,影射其中一名女子是「寶貝3號」,猛批她外貌「整壞掉」、婚姻生活亂,甚至寫下「專睡處長」、「副總老公戴綠帽」等話,引來網友瘋傳。
圖/凱薩琳在網路上發文罵該名人妻,因而遭到提告,不但要賠償20萬元,還因為涉嫌公然侮辱、散布文字誹謗等罪嫌被判刑。(翻攝凱薩琳臉書)
被影射的劉姓人妻不甘名譽受損,提告求償100萬元,並要求對方刪除文章、公開判決結果。她指出,文章讓親友與同事對她產生誤會,嚴重影響生活與工作。凱薩琳則辯稱只是針對許姓主管的自白做出評論,並未公開姓名,還強調事件涉及職場倫理,與公共利益有關。
不過法院認為,凱薩琳在貼文中用詞過於尖銳,像是「渣女」、「高端玩家」、「爬牆副總夫人」、「而且奶奶還比頭大」等,都直接影響劉女社會評價,且許姓處長雖提及過往關係,但並未證實發生實質不倫行為。法官認定凱薩琳的說法已超出合理評論界線,因此判她需賠償精神損害金20萬元,並移除侵權內容。
此外,台北地院刑事庭的法官認為,凱薩琳行為不只觸犯誹謗,還公然侮辱對方人格,雖她堅稱文章只反映網路資訊,但內容對劉女個人攻擊性太強,已構成犯罪。最後依照散布文字誹謗罪、公然侮辱罪等罪嫌,判她有期徒刑10月與拘役4個月,均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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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洪承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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