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華市場某攤位食品衛生疑慮乙案 衛生局派員現場查察

龍華市場某攤位食品衛生疑慮乙案 衛生局派員現場查察

【記者 宋祥霖/高雄 報導】有關媒體反映左營區龍華市場某攤位食品衛生疑慮乙案,衛生局今(17)日立即派員現場查察。

衛生局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查察,現場工作人員有戴口罩及未發現店內鍋蓋放置於垃圾桶上之情事,針對冰箱內部不潔且未有溫度紀錄、油品未離地放置、垃圾桶未加蓋且放置於作業區影響作業動線、從業人員未定期接受健康檢查等缺失,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飭令業者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依同法第44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罰鍰。另業者未投保產品責任險,已要求業者主動投保,以維護消費者食的安全。

衛生局責令業者應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加強食材放置、貯存、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恪遵食品安全衛生管理相關規定,且食材均應包裝妥當並依性質分區存放,離地放置,並採「先進先出」原則,維護食安與市民健康。(圖:記者宋祥霖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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