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原民教育!教育部首推原民國小師培專班

助原民教育!教育部首推原民國小師培專班
教育部。(圖/記者林則澄攝,2024.09.03)

[NOWnews今日新聞] 為充實原住民師資來源及符應《原住民族教育法》第34條之需求,教育部推動多元培育管道,包括提供外加名額保障原住民學生修習師資培育課程、發放中小學原住民族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學分費獎助金,以及補助原住民族師資培育學分班免學分費修習增能課程等。此外,自109學年度起,每學年透過分散式公費師資培育管道,核定各縣市原住民公費生名額約達50至70名。但因原住民公費生除修習學系課程外,尚需依縣市需求加修其他專長,並需通過族語中高級認證及修習原住民文化課程,使得培育過程更具挑戰。

為提升原住民公費生培育成效並增加原住民教師聘任比率,教育部推動「原住民國民小學師資培育公費專班試辦計畫」。預計自114學年度招生試辦,採集中式培育模式,整合校內資源,提供學業與生活輔導,並在大學128學分規劃原則下,協助公費生修習培育課程及族語增能,並兼顧「在地任教」精神,鼓勵原住民學生留鄉服務。

專班畢業學分涵蓋國民小學師培、偏鄉教育及原住民族文化課程,減輕公費生修課負擔,提高就讀意願,並強化其具備多領域包班教學能力,以符合原住民重點學校的師資需求。

教育部表示,114學年度起,由屏東大學教育學系開始首屆招生,並於119學年度進行分發。本專班採單獨招生方式,預計招收37名具備中級以上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證明之高中畢業生,優先錄取設籍於分發縣市之學生,其餘縣市學生次之。公費生修習四年學士班課程,並享有師資培育公費待遇,包括學雜費減免及生活津貼等,以減輕經濟負擔,鼓勵學生專心學習。畢業後,公費生需依「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分發至原住民重點學校服務,服務年限為六年。

原住民國小師培專班獲得地方政府積極支持,包括桃園市、新竹縣、花蓮縣、臺東縣及屏東縣等五縣市已提報專班公費生名額,以有效補充各地原住民重點學校師資缺額。專班亦配合縣市需求及師資培育大學課程,114學年度培育族語別包含排灣族語、阿美族語、布農族語及泰雅族語等四族。

教育部表示,本專班為首度採用公費專班模式培育原住民重點學校師資,期望透過強化公費生培育歷程,使其順利分發至各地原住民重點學校任教。未來,教育部將持續與各縣市政府及師資培育大學合作,並鼓勵有志從事教職之原住民學生報考本專班,為原住民教育貢獻心力,培育未來原住民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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