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張榮發遺囑有效!張國煒一人可獨得140億遺產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於2014年12月製作遺囑,將遺產全數留給二房獨子張國煒,並指定其接任總裁。張榮發於2016年過世後,大房三子張國政不滿父親的安排,向法院提起確認遺囑無效之訴。



張國政在訴訟中主張,張榮發製作遺囑時無法表達自我意思,遺囑並非由父親親自簽名,也未親自指定兩名以上見證人,未向公證人陳述遺囑內容等,不符合民法要件。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張國政敗訴。張國政不服上訴至台灣高等法院,二審法院仍維持原判。高院認為,雖然張榮發在製作遺囑前後有住院紀錄,但無病歷或醫師診斷證明其當時無遺囑能力。且張榮發在製作遺囑前後仍有處分巨額財產的行為,顯示具有遺囑能力。



此外,高院調查認定,遺囑上張榮發的簽名經送調查局鑑定為親筆簽署。張榮發請人代寫遺囑內容後,指定三名見證人在場,並由公證人到場辦理公證,符合民法規定的要件。雖然張榮發未完整陳述代筆人地址,但已提供戶籍謄本供公證,不影響遺囑效力。



張國政不服二審判決再上訴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原審判決並無違誤,今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依據遺囑內容,張國煒將可獲得包含存款、股票及不動產在內,價值約140億元的遺產。由於訴訟期間資產增值,目前市值估計已超過200億元。專家認為,這筆龐大遺產將使張國煒所創辦的星宇航空更具實力。



此案歷經8年訴訟終於落幕,也為長榮集團這場延續多年的家族紛爭,畫下一個階段性句點。外界關注張國煒能否善用父親留下的遺產,為台灣航空業開創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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