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8年官司父親140億遺產全拿確定! 張國煒:若拒絕執行遺囑不排除再提告

星宇航空老闆張國煒,在父親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的遺產繼承官司中勝出,纏訟8年最高法院判他可獨拿140億元遺產定讞,張國煒一方則表示,若張國政一方拒絕執行遺囑,不排除再上訴。


打了8年官司父親140億遺產全拿確定! 張國煒:若拒絕執行遺囑不排除再提告

張國煒在父親張榮發遺產的相關訴訟中勝出,法院判他可獨拿140億元遺產確定。(圖/翻攝畫面)

整起官司始於張榮發8年前離世後,遺囑載明要將140億元遺產通通留給張國煒,也指定他當長榮集團的新任總裁,但後來張國煒被趕出長榮集團,大房三子張國政也提「確認遺囑無效」訴訟,他向法院提告「請求確認張榮2014年12月16日代筆遺囑、17日密封遺囑無效」並主張「張榮發製作遺囑時無法表達自我意思,未親自簽名,未親自指定2名以上見證人,未向公證人陳述遺囑內容,未陳述代筆遺囑繕寫人劉孟芬姓名與住居所,不符民法要件」。

張國煒抗辯表示「依法院調閱張榮發就醫紀錄,足證製作遺囑時具表述意思能力,遺囑經自述、公證屬公文書」調查局後來也鑑定張榮發的遺囑確實為親簽,一審張國政一方敗訴,全案繼續上訴到高等法院。

而高院也認定張榮發的遺囑有效,理由是「張榮發作成密封遺囑後有瞻妄症候群現象,但無病歷資料或醫師診斷書,來證明張榮發留遺囑時無遺囑能力」、「2014年9、10月張榮發曾贈與配偶1億元存款,同年10、11月移轉價值逾億元的3家公司股權給張國煒,可見仍有處分巨額財產能力」。

再加上調查局認定遺囑筆跡是親簽的證據,高院法官指出張榮發的遺囑是請劉孟芬代寫、密封,當時長榮國際前董事長柯麗卿、時任總裁特助吳界源及法務戴錦銓也在「遺囑見證人」欄簽名,戴錦銓也洽公證人至張榮發的住家辦遺囑公證,現場由柯麗卿、吳界源、戴錦銓當見證人,張並請劉拿出遺囑讓公證人確認後密封,「符合民法要件」,而張榮發也提供劉孟芬的戶籍謄本供公證人記載於公證書。

全案繼續上訴至最高法院,法官仍維持一、二審的見解,表示「密封遺囑如符法定要件,並無規定見證人須在公證人面前指定,或遺囑人的陳述須包含『為自己之遺囑』等特定文字」最後仍判張國煒一方勝訴,全案駁回上訴定讞,而據《聯合報》的報導,張國煒一方對此表示「感謝法院還我公道,後續要看張國政是否依照總裁遺囑,若拒絕執行,不排除再提告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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