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公有停車場新建16處電動汽車充電站啟用
【勁報記者于郁金/金門報導】因應2050年國家淨零碳排政策,金門縣政府完成新增建置電動車充電樁85座,自即日起為推廣期間、免費使用,展現推動綠色能源的決心,共同打造綠能友善環境。金門縣政府表示,與各鄉鎮公所、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等單位合作檢視所轄空間與停車場,經縣府爭取中央預算,於本縣16處建置85座充電樁。
縣長陳福海表示,新增的汽車能源設備,不僅可緩解電動汽車充電需求,也達到發展永續低碳智慧城市,縣府團隊致力於靈活調整現有資源,將持續推動規劃建置能源設備,提供鄉親充電便捷使用,不僅解決空氣污染問題,期待共同支持節能減碳,一同加速推動綠能建設執行,進一步完善本縣綠能基礎設施,讓電動交通成為更可行選擇。
金門縣政府觀光處長許績鑫表示,本次於16處停車場域設置充電樁分別為烈嶼鄉鐵漢堡停車場、烈嶼鄉署醫停車場、金城鎮公所後方停車場、北堤停車場、鳳翔停車場、中正國小後門停車場、金門高中停車場、金寧轉運站停車場、金門縣地政局旁停車場、后湖海濱公園停車場、金門航空站第三停車場、山外停車場、台銀前停車場、金湖鎮綜合體育館停車場、金門縣畜產試驗所停車場、民俗文化村停車場等,每處有2座以上7KW慢充(J1772)規格充電槍即插即充,其中山外停車場、烈嶼鄉鐵漢堡停車場各1座120KW快充(CCS1、CCS2)規格充電槍;並特別感謝台電公司非常積極協助送電,讓本縣充電樁能如期啟用。
觀光處說明,本府所轄管公有路外公共停車場共4759格,本縣原設有10座充電槍於縣府停車場、翟山坑道停車場、雙鯉濕地自然中心停車場、中山林紀念林停車場、迎賓館停車場、馬山觀測站停車場、九宮坑道停車場等7處,3日再完成85座充電槍,合計95支,達「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之2%規定;目前本縣電動汽車約近273輛,並持續數增加中,此次啟用充電站分布於縣內各公有停車場(含收費停車場),仍需依規定繳納停車費,初期將免費提供民眾充電服務,期望能鼓勵更多人選擇電動汽車,未來將逐步朝收費模式發展,以確保永續運營。
觀光處提醒,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格為綠色框線,非電動汽車占用專用停車格位者,將依停車場法處以600至1200元罰鍰,確保電動車主享有應有權益,並提升公共設施使用效率。
- 記者:勁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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