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燃料費繳納期限至7/31止 中壢監理站提醒民眾請按時繳納

汽機車燃料費繳納期限至7/31止 中壢監理站提醒民眾請按時繳納


▲114年度自用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繳納期限至7/31止,中壢監理站介紹繳納管道。(圖/中壢監理站提供)



【勁報記者羅蔚舟/桃園報導】
114年度自用汽(機)車燃料使用費自7月1日起開徵,繳納期間至7月31日止,新竹區監理所中壢監理站提醒民眾,電子繳款單及紙本繳納通知書近期已陸續寄出,車主收到相關通知後,可多加利用線上繳納。




汽機車燃料費繳納期限至7/31止 中壢監理站提醒民眾請按時繳納


▲114年度自用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繳納期限至7/31止,中壢監理站提醒民眾請按時繳納。(圖/中壢監理站提供)



中壢監理站表示,民眾如須使用監理服務網( https://www.mvdis.gov.tw/ )線上查詢及繳費,可於進入主頁後點選「汽機車-燃料費-汽燃費查詢及繳納」,選擇查詢個人或法人車輛,輸入車主身分證號(或統一編號)、生日(法人車不需輸入)及驗證碼,即可線上繳費;亦可於收到汽燃費繳納通知書後,掃描繳款單右下方之QRcode進入e-Bill全國繳費網,使用活期存款帳戶扣款繳納,或持通知書至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金融機構、郵局繳納。



另外,也可透過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一卡通MONEY、嗶嗶繳、橘子支付、蝦皮購物、街口支付、悠遊付、永豐銀行及元大行動及台北富邦銀行等APP查詢繳納,方便又快速。



中壢監理站表示,自6月起電子繳款單及約定扣款通知,監理機關透過111短碼簡訊平臺發送之簡訊,訊息開頭將新增接收者手機號碼末3碼及機關名稱,藉由「來源號碼」(111)、「手機末三碼」與「機關具名」三重驗證,以提高辨識真偽降低民眾受騙機會。提醒有申辦電子繳款單及約定扣定款的民眾提高警覺,其餘的訊息不要任意點選以免受騙,如有疑慮亦可以電話聯繫監理機關,或至「監理服務網」即時查詢求證。



中壢監理站呼籲車主,請務必依照期限繳納汽燃費,避免延遲繳納而影響自身權益。如有其他燃料費繳費問題,歡迎電話洽詢(03-4253990轉107、108、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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