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琪銘:藍未簽不復議同意書 消防法本會期無法修法

內政部長劉世芳今天說明,消防法修正草案中增訂職安專章,強化資訊權披露。內政委員會召委吳琪銘表示,因國民黨團未就政院版草案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很遺憾消防法無法在這會期完成修法。

屏東明揚工廠去年9月22日大火,造成4名消防人員殉職,基層消防團體呼籲修法強化職安、落實業者消防自主管理等。

行政院會13日通過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廠商若未落實自主管理致人死傷,最高可課予管理權人7年刑責,也新增消防安全衛生防護專章,規範消防機關成立專責單位,且各級政府應優先編列預算,用於消防裝備器材。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行政院、民進黨立委陳亭妃、黃捷、蔡其昌、吳琪銘、范雲,以及國民黨立委廖先翔、台灣民眾黨團等8個版本的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邀內政部長劉世芳、消防署長蕭煥章等人列席。

劉世芳會前受訪時表示,消防法職業安全專章是5月15日時,立法院要求消防署在1個月內將草案送進立法院。職安專章條文有22條,包括對資訊權的披露,以及對其他工廠、相關人員加重處罰,如果不能達到法定要求,最高可處新台幣1000萬元,造成重大傷亡也可處管理權人7年以下有期徒刑。

劉世芳在口頭報告時指出,希望藉此敦促公司企業落實自我風險管理,減少火災發生後社會所需付出大大成本。另增訂消防人員安全衛生防護專章,要求各級消防機關落實消防人員工作安全措施,維護消防人員執行職務的生命安全與身心健康。

吳琪銘說明,今天原定審查消防法修正草案,但行政院、民進黨立委范雲版提案,因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未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導致今天無法審查,也因消防員職業安全衛生專章只有政院版提出,無法審查造成無法立法。

吳琪銘強調,他身為新北市義消大隊長,每每看到消防員殉職都十分痛心,因此消防法在院會一讀後他立刻排審,希望在朝野共識下,能強化火場資訊權、企業對災害的自主風險管理等,打造安全的執勤工作環境,很遺憾消防法無法在這會期完成修法。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質詢時則提到,不要怪在野黨沒簽不復議同意書,因為大家對如何保障基層消防人員,或認為消防法條文內容有若干更精進之處,因此會提出版本。當初海洋保育法也是等政院提出版本後再審,現在消防法政院版本先走,在野黨也有很多想法和版本,「互相互相啦」,有必要充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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