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長投書瑞典大報:台灣對打擊跨境犯罪至關重要
第92屆國際刑警組織大會將於4日至7日舉行。刑事警察局長周幼偉投書瑞典大報,強調台灣在解決跨國犯罪時的重要角色;駐瑞典代表谷瑞生也投書指出:「國際刑警組織排除台灣導致世界不安全。」
瑞典大報「尼瑞克日報」(Nerikes Allehanda)10月29日以「讓台灣協助解決其他國家的犯罪問題!」(Lat Taiwan hjalpa till att losa brott i andra lander!)為題刊登周幼偉專文,呼籲國際社會支持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出席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大會。
周幼偉表示,台灣擁有優秀執法能力,能與理念相近國家在刑事調查方面合作,即時交換情資,對打擊跨境犯罪至關重要。
然而,他指出,由於台灣遭排除於國際刑警組織之外,只能輾轉取得關鍵情報,取得時可能已錯失時效,致使跨境犯罪猖獗並加劇危害。
專文指出,犯罪朝著跨境化、組織分工化、身分隱匿化及金流虛擬化趨勢發展,為所有國家及人民帶來風險。為打擊跨境犯罪,各國須相互協助並共享資訊,這些理念符合國際刑警組織憲章第2條,即確保與推動所有警察機關間盡可能地廣泛互助合作。
周幼偉說,目前台灣無法即時取得最新犯罪資訊,也無法向其他國家提供最新犯罪資訊、相關偵辦經驗及偽變造護照細節等重要資訊。台灣缺席國際刑警組織阻礙各國從源頭阻斷各類犯罪案件的努力。
周幼偉舉例,2017年,澳洲籍女子萊斯(Lisa Lines)涉嫌教唆情人持斧頭砍殺前夫致重傷癱瘓,隨後潛逃來台並工作。
他指出,國際刑警組織於2022年9月發布紅色通報,並對其年幼子女發布黃色通報列失蹤人口協尋。然而,台灣無法接獲上述通報,直到2023年10月,澳洲警方才聯絡台灣警方協查。
經循線追查,台灣警方趁萊斯帶兒女赴帛琉時,通報澳洲及帛琉警方於當地逮捕,將她引渡澳洲歸案,並護送幼童返回澳洲。
周幼偉表示,全球安全休戚與共,台灣與國際刑警組織合作將有助於讓世界更安全,呼籲所有國家支持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出席每年的國際刑警組織大會,讓台灣執法機構與各會員國對口單位合作、訓練交流並分享專業知識。
另外,瑞典「北博滕信使報」(Norrbottens-Kuriren)10月30日刊登谷瑞生投書「國際刑警組織排除台灣導致世界不安全」(Interpol portar Taiwan och skapar otrygg varld)。
谷瑞生於投書中指出,1971年,第26屆聯合國大會通過第2758號決議,導致中華民國(台灣)退出聯合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取而代之。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此謬稱,根據「一個中國原則」,台灣不能加入國際刑警組織,以及其他需要主權國家地位的國際組織。
然而,他強調,第2758號決議未授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體系代表台灣,也未提及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
谷瑞生指出,歐盟執委會就業與社會權利執委施密特(Nicolas Schmit)10月22日代表歐盟外交及安全政策高級代表波瑞爾(Josep Borrell),在歐洲議會全會辯論會上就中國扭曲「聯大第2758號決議」及持續對台軍事挑釁發表演說,這是歐盟行政部門首度就該決議表達公開立場。
瑞典外交部前部長比爾史特龍(Tobias Billstrom)5月也表示:「(瑞典)政府支持台灣所有有意義的國際參與。」
谷瑞生說,國際刑警組織大會議事規則第6條規定:「非會員之警察機關可接受邀請,以觀察員身分參加國際刑警組織大會。」因此,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出席大會適當且合理。
他指出,台灣至今未獲國際刑警組織授權使用其「I-24/7全球警察通訊系統」及「遭竊及遺失旅行文件資料庫」,使台灣執行邊境安全檢查、打擊恐怖主義及人口販運等跨境犯罪能力遭受嚴重阻礙。
谷瑞生說,台灣無法參加國際刑警組織相關會議、活動及訓練,造成全球安全及反恐網路重大缺口。
谷瑞生強調,國際刑警組織應秉持超越政治的原則,支持台灣警方與世界各國警方合作,共同維護並促進全球安全與正義。
他呼籲,為改善全球安全,台灣理應以觀察員身分參加在英國格拉斯哥(Glasgow)舉行的第92屆國際刑警組織大會。
瑞典大報「尼瑞克日報」(Nerikes Allehanda)10月29日以「讓台灣協助解決其他國家的犯罪問題!」(Lat Taiwan hjalpa till att losa brott i andra lander!)為題刊登周幼偉專文,呼籲國際社會支持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出席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大會。
周幼偉表示,台灣擁有優秀執法能力,能與理念相近國家在刑事調查方面合作,即時交換情資,對打擊跨境犯罪至關重要。
然而,他指出,由於台灣遭排除於國際刑警組織之外,只能輾轉取得關鍵情報,取得時可能已錯失時效,致使跨境犯罪猖獗並加劇危害。
專文指出,犯罪朝著跨境化、組織分工化、身分隱匿化及金流虛擬化趨勢發展,為所有國家及人民帶來風險。為打擊跨境犯罪,各國須相互協助並共享資訊,這些理念符合國際刑警組織憲章第2條,即確保與推動所有警察機關間盡可能地廣泛互助合作。
周幼偉說,目前台灣無法即時取得最新犯罪資訊,也無法向其他國家提供最新犯罪資訊、相關偵辦經驗及偽變造護照細節等重要資訊。台灣缺席國際刑警組織阻礙各國從源頭阻斷各類犯罪案件的努力。
周幼偉舉例,2017年,澳洲籍女子萊斯(Lisa Lines)涉嫌教唆情人持斧頭砍殺前夫致重傷癱瘓,隨後潛逃來台並工作。
他指出,國際刑警組織於2022年9月發布紅色通報,並對其年幼子女發布黃色通報列失蹤人口協尋。然而,台灣無法接獲上述通報,直到2023年10月,澳洲警方才聯絡台灣警方協查。
經循線追查,台灣警方趁萊斯帶兒女赴帛琉時,通報澳洲及帛琉警方於當地逮捕,將她引渡澳洲歸案,並護送幼童返回澳洲。
周幼偉表示,全球安全休戚與共,台灣與國際刑警組織合作將有助於讓世界更安全,呼籲所有國家支持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出席每年的國際刑警組織大會,讓台灣執法機構與各會員國對口單位合作、訓練交流並分享專業知識。
另外,瑞典「北博滕信使報」(Norrbottens-Kuriren)10月30日刊登谷瑞生投書「國際刑警組織排除台灣導致世界不安全」(Interpol portar Taiwan och skapar otrygg varld)。
谷瑞生於投書中指出,1971年,第26屆聯合國大會通過第2758號決議,導致中華民國(台灣)退出聯合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取而代之。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此謬稱,根據「一個中國原則」,台灣不能加入國際刑警組織,以及其他需要主權國家地位的國際組織。
然而,他強調,第2758號決議未授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體系代表台灣,也未提及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
谷瑞生指出,歐盟執委會就業與社會權利執委施密特(Nicolas Schmit)10月22日代表歐盟外交及安全政策高級代表波瑞爾(Josep Borrell),在歐洲議會全會辯論會上就中國扭曲「聯大第2758號決議」及持續對台軍事挑釁發表演說,這是歐盟行政部門首度就該決議表達公開立場。
瑞典外交部前部長比爾史特龍(Tobias Billstrom)5月也表示:「(瑞典)政府支持台灣所有有意義的國際參與。」
谷瑞生說,國際刑警組織大會議事規則第6條規定:「非會員之警察機關可接受邀請,以觀察員身分參加國際刑警組織大會。」因此,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出席大會適當且合理。
他指出,台灣至今未獲國際刑警組織授權使用其「I-24/7全球警察通訊系統」及「遭竊及遺失旅行文件資料庫」,使台灣執行邊境安全檢查、打擊恐怖主義及人口販運等跨境犯罪能力遭受嚴重阻礙。
谷瑞生說,台灣無法參加國際刑警組織相關會議、活動及訓練,造成全球安全及反恐網路重大缺口。
谷瑞生強調,國際刑警組織應秉持超越政治的原則,支持台灣警方與世界各國警方合作,共同維護並促進全球安全與正義。
他呼籲,為改善全球安全,台灣理應以觀察員身分參加在英國格拉斯哥(Glasgow)舉行的第92屆國際刑警組織大會。
- 記者:中央社記者辜泳秝斯德哥爾摩1日專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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