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發村里長事務補助費 內政部發函地方拚春節前撥款

立法院會先前三讀增訂村里長春節加發1.5個月事務補助費。內政部說,立法院尚未審查通過114年預算,但內政部今天發函向地方政府說明補助申請,要讓村里長能在春節前10天領取。

立法院會今年6月4日三讀修正通過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條文,其中包括增訂村里長春節加發1.5個月事務補助費;內政部初估經費約新台幣5億9500萬元,由內政部編列預算支應。

內政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為讓村里長在春節前順利領取,內政部持續向立法院爭取預算順利通過,同時展開相關行政作業。

內政部說,已在今年10月8日函請地方政府依規定編列預算,同時考量春節期間是地方政府資金調度高峰期,為順利在春節前10天完成撥款,也在今天發函向各地方政府說明補助申請作業,並請地方政府調查發給人數及所需經費,在12月25日前提供內政部,加速作業流程。

參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1.5個月,以5萬元為基準計算,村、里長每年春節可領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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