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延6年實施 農業部:更審慎保農民權益

立院三讀國土計畫法,全面實施延後6年,農地發展權轉移制度則沒有修入其中。農業部今天表示,原擔憂土地炒作再起等影響暫緩,但立委仍關注,將更審慎討論,以確保農民權益。

農業部昨天發布新聞表示,立委所提「農業權」,其實就是「農地發展權轉移制度」,涉及開發權利及土地價值計算,並需考量跨縣市、鄉鎮或土地區位條件,相當複雜且難確保計算公平性,恐讓土地炒作再起,使國土發展往都市及其周邊地區集中,造成鄉村地區發展更加受限,導致農地價格崩跌。

農業部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農地發展權沒有因為修法加入其中,原本擔憂土地炒作再起、農地價格崩跌、城鄉發展失衡加劇等隱憂目前暫緩,但因仍有立委希望內政部就農地發展權積極討論,這也跟農業部有關,所以行政部門也還需要更審慎討論,以確保農民權益。

其次,農業部說,遞延6年,變成2031年4月30日要將各縣市政府所繪製出來國土功能分區圖,全國統一時間一併公告,目前有的縣市已通過第一審的直轄市國土計畫審議會、有的更已通過第二審的內政部的國體計畫審議會,有的則是第一審也還沒進行,相關分區圖是否要調整,農業部將配合內政部進行。

現行國土計畫法第45條規定,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4年內,中央主管機關應指定日期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並於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之日起,區域計畫法不再適用,也就是2025年4月30日起,國土計畫法將全面實施。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正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將國土功能分區圖作業期程再延長6年,從原定4年改為10年。農地發展權移轉制度則未修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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