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送出選罷法連署加嚴修法 政院提覆議

(記者謝自宗台北報導)立法院會去年底三讀通過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行政院考量修正條文有窒礙難行之處,今天召開臨時院會通過覆議案,將依規定呈請總統核可後,在法定期間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行政院長卓榮泰說,立法院在春節連假前夕,即今天下午4時47分許,匆忙送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修正條文案至行政院;這是立法院在野黨團對行政院赤裸裸的政治算計,極度不尊重行政院、各部會及基層公務人員,行政院也不得不緊急召開臨時院會,經由院會討論與同意,決定後續的救濟行動。

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提出的覆議案,應於送達15日內作成決議,因立院已休會,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休會期間,立院應於7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15日內作成決議。

卓榮泰向緊急前往參與院會的各部會正、副首長致歉,他說,同時也會向立法院長韓國瑜表達高度不滿,未來行政、立法兩院關係如因此受損,立法院必須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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