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節前夕 行政院通過性別暴力防治國家行動計畫
婦女節將至,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性別暴力防治國家行動計畫」,計畫重點包含保護兒童及少年、友善多元性別,以及防治數位與網路性別暴力,預計強化校園及公共場所的安全措施,落實反偷拍政策,強調場所管理者的責任。
台灣過去曾掀起一連串揭發性騷的「MeToo」運動,政府於去年3月8日施行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新制,力拚性別暴力零容忍,但為推動被害人保護服務措施執行及司法友善環境建置等議題,因此從去年起推出「性別暴力防治國家行動計畫草案,並透過公聽會等廣徵社會意見,今天則由行政院會正式通過首部國家級的「性別暴力防治國家行動計畫(民國114年-116年)」。
性平處透過新聞稿指出,行動計畫參考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及兩公約等國際標準,並借鏡澳洲、加拿大、美國等國家行動計畫,採取全面和整合的方式,消除從本上導致性別暴力的偏見和歧視,並強化預防、保護、起訴、賠償、監測和資料蒐集等相關措施。
行動計畫重點包含保護兒童及少年、友善多元性別,以及防治數位與網路性別暴力,保護兒童及少年具體措施部分,包含為提升學生身體自主權及防治意識,落實高級中等以下學生每學年接受至少4小時性別暴力防治課程;應用會議、研習、多元媒材強化校長、教職員工對性別暴力辨識、處理能力及保護輔導措施;督導學校改善校園安全死角、改善軟硬體設施;落實司法詢問員制度,協助兒童使用司法資源;以及研擬延長兒少性侵害案件追訴權時效。
友善多元性別部分,具體措施則有強化學校教育、社會宣導,落實認識多元性別,消除歧視文化;辦理「性別友善廁所倍增行動方案」;強化通報及求助管道第一線服務人員性別敏感度;布建中長期庇護資源;以及提升司法人員專業知能及性別敏感度,提供性別友善司法環境。
在防治數位與網路性別暴力面向,則預計辦理「民眾對於數位與網路性別暴力認識民意調查」及資訊素養宣導;加強媒體業者及從業人員的媒體識讀教育;規劃減少性影像被害人重複陳述,避免2次傷害;強化性影像處理中心辦理性影像下架及限制瀏覽;完善性別暴力防治相關法令,及加強跨境司法互助。
性平處表示,為確保計畫落實執行,將透過行政院性別平等會機制定期檢討成效,並透過性平國際交流、CEDAW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機制,接軌國際,汲取國外成功經驗,進行滾動修正,提升政策效能,落實營造性別暴力零容忍社會。
台灣過去曾掀起一連串揭發性騷的「MeToo」運動,政府於去年3月8日施行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新制,力拚性別暴力零容忍,但為推動被害人保護服務措施執行及司法友善環境建置等議題,因此從去年起推出「性別暴力防治國家行動計畫草案,並透過公聽會等廣徵社會意見,今天則由行政院會正式通過首部國家級的「性別暴力防治國家行動計畫(民國114年-116年)」。
性平處透過新聞稿指出,行動計畫參考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及兩公約等國際標準,並借鏡澳洲、加拿大、美國等國家行動計畫,採取全面和整合的方式,消除從本上導致性別暴力的偏見和歧視,並強化預防、保護、起訴、賠償、監測和資料蒐集等相關措施。
行動計畫重點包含保護兒童及少年、友善多元性別,以及防治數位與網路性別暴力,保護兒童及少年具體措施部分,包含為提升學生身體自主權及防治意識,落實高級中等以下學生每學年接受至少4小時性別暴力防治課程;應用會議、研習、多元媒材強化校長、教職員工對性別暴力辨識、處理能力及保護輔導措施;督導學校改善校園安全死角、改善軟硬體設施;落實司法詢問員制度,協助兒童使用司法資源;以及研擬延長兒少性侵害案件追訴權時效。
友善多元性別部分,具體措施則有強化學校教育、社會宣導,落實認識多元性別,消除歧視文化;辦理「性別友善廁所倍增行動方案」;強化通報及求助管道第一線服務人員性別敏感度;布建中長期庇護資源;以及提升司法人員專業知能及性別敏感度,提供性別友善司法環境。
在防治數位與網路性別暴力面向,則預計辦理「民眾對於數位與網路性別暴力認識民意調查」及資訊素養宣導;加強媒體業者及從業人員的媒體識讀教育;規劃減少性影像被害人重複陳述,避免2次傷害;強化性影像處理中心辦理性影像下架及限制瀏覽;完善性別暴力防治相關法令,及加強跨境司法互助。
性平處表示,為確保計畫落實執行,將透過行政院性別平等會機制定期檢討成效,並透過性平國際交流、CEDAW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機制,接軌國際,汲取國外成功經驗,進行滾動修正,提升政策效能,落實營造性別暴力零容忍社會。
- 記者: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6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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