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租金分級制度 內政部:依所得訂定合理收費

內政部政務次長董建宏今天表示,有關社宅租金分級制度,目前規劃社宅租金分級制度收費原則草案是參採民團所建議內容,依不同所得經濟能力訂定合理收費,社宅的重點就是讓大家以合理的租金來居住。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舉行「住宅法修法系列公聽會:社會住宅之現況及展望」公聽會,邀請內政部政務次長董建宏,以及專家學者、民團代表就社宅經濟或社會弱勢比例與標準、租金分級制度、需求評估、學生納入社宅體系等議題,提出現況的問題與可能的解決方案。

會議主席、國民黨召委牛煦庭在發言時表示,住宅法修法是國民黨團本會期的優先法案,但因提案版本眾多,不論是弱勢比例,還是資格放寬都有各自的想法,有必要先做前期整合。而住宅政策變動茲事體大,特別舉辦公聽會廣徵民意,成為未來修法的重要參考依據。

牛煦庭指出,荷蘭近年採行新積分制的輪候經驗,透過等待積分、搜尋積分、新手積分及特殊情況積分,讓每位有需求的民眾都有公平的機會排到社會住宅。如果要成功複製國外的制度,政府首要建立統一的社宅登記平台、社宅需求的研究調查也應備足,以做日後推動新政策的基礎。

有關社宅租金分級制度,董建宏說明,社宅的重點就是讓大家以合理的租金來居住。內政部已跟各界討論完成相關的規範,近期會完整公布。

董建宏解釋,目前規劃社宅租金分級制度收費原則草案是參採民團所建議內容,依不同所得經濟能力訂定合理收費,除提供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較低租金,並以中古屋所估算市場租金,不同地區以不同租金折數規範租金上限,並合符國際公認的租金負擔率30%以下的衡量指標。

董建宏提到,收費原則草案是依照收入為主要概念進行分級,如有無法協助到經濟較差的弱勢身分承租人,將另行研議其他方式予以協助。

有關照顧弱勢者的方面,董建宏談及,內政部也跟衛福部多次討論,希望以軟硬合作的方式,結合社福團體,共同支持弱勢族群在社宅的照護。

董建宏補充,對於行動不便團體所提到社宅房型應採通用設計,目前中央政府興建的社宅中,已納入相關規範,也會進一步推廣到整體社宅政策。社宅不只是提供居住空間,更要提供相對應的服務。

對於學生住宿能否納入社宅體系,董建宏強調,了解許多學生在居住上受到挑戰,內政部會跟教育部合作,希望透過以包租代管的方式,支持學生居住的權益,讓學生除學校宿舍外,也有穩定的居住環境。內政部也已經學生及青年代表納入住宅評議委員會中,未來會進一步邀請各民團討論住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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