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公布防空避難指引 說明防護姿態等應變方式

總統賴清德推動全社會防衛韌性,內政部今天公布防空避難指引,說明避難位置選擇、防護姿勢及行動指引等3大面向。避難位置以地下空間優先,若在車上無法離開,應壓低身體至車窗以下;面對爆炸威脅應立刻趴下,並保護頭部。

總統府26日舉行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議,內政部長劉世芳指出,全民防空演習7月15日起陸續在中部、南部、北部、東部與離島登場,預計6月底發布防空避難指引。

內政部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參考國際實務經驗,正式函頒「防空避難指引」,內容涵蓋避難位置選擇、防護姿勢及行動指引等3大核心面向,目的在強化全民在極端情況下的即時反應能力。

根據指引內容,避難位置為地下空間優於地上、室內優於室外;遠離外牆原則,是指避開門窗與外牆,選擇躲在與爆炸源至少有兩道牆的後面;遠離危險物品是指避免靠近易碎物品、瓦斯桶等易燃或可能爆炸物品。

防護姿勢方面,指引指出,若無法及時進入建築物或防空疏散避難設施,應採趴下降低高度、保護頭部、背對爆炸方向等防護姿勢,以降低爆炸震波與飛散碎片造成傷害;若爆炸尚未發生,應保持趴下不動,待威脅解除再轉移至建築物內。

針對不同情境,指引也訂有明確行動準則。當防空警報響起,民眾應優先進入地下室或防空疏散避難設施,若無法及時進入,但身處室內,應遵循「遠離外牆原則」,避開外牆與門窗,就地保護頭部,並避免位於最高樓層;若在戶外,則應迅速進入最近建築物、涵洞、地下道,採取防護姿勢避難。

如果是在開車或大眾運輸工具行駛途中,應立即靠邊停車,並進入最近建築物或掩蔽處避難;若無法離開車輛,則應將身體壓低至車窗以下,並就地保護頭部。

內政部呼籲,狀況瞬息萬變,唯有平時瞭解並熟記正確避難原則,才能在危急時刻作出正確判斷與行動。未來將持續透過演習、宣導等場合,提升全民防空應變知識。相關指引可至網址(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OB-Lc05b9jHtJx_3xIEy8FyPXT4qYs7t/view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OB-Lc05b9jHtJx_3xIEy8FyPXT4qYs7t/view)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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