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存殯儀館14天公告認領 藝人唐治平拒承認母身亡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1名73歲婦人,疑於6月3日陳屍新北市淡水區自家頂樓。淡水警分局表示,獲報後透過監視器畫面,死者身上遺留的磁扣,加上社區住戶等的指認,初步研判,婦人應該是藝人唐治平的母親。但由於唐治平堅稱死者不是自己的媽媽,而且拒絕領回遺體,死者冰存在新北市立殯儀館已逾14天。目前已在6月14日公告認領,自公告日起算25天,若在7月8日前還未有家屬領回,將由殯儀館以「有主無名屍」,收埋處理後事。
淡水警分局表示,依據警政署頒布的「處理無名屍體案件作業程序」,針對非他殺案件,分局偵查隊報請檢察官相驗確認死因及屍體身分後,應通知轄區公立殯儀館,辦理屍體運送事宜。無名屍體資料則輸入內政部警政署,受理報案E化平台身分不明系統,由分局偵查隊陳報警察局辦理公告。
另外,依新北市處理無名屍體辦法規定,應於檢察官相驗完成翌日起14日內,將無名屍性別、年貌、特徵、身材、衣著、型態及遺留物等詳實資料,報請依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公告認領,認領期間為自公告日起算25日。
淡水警分局表示,唐治平母親死亡案,於6月3日發生,當天偵查隊勘察完竣後,大體移至新北市立殯儀館,翌(4)日由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開立相驗屍體證明書。偵查隊承辦人以相驗屍體證明書,所載的死者姓名,依處理無名屍體案件作業程序,陳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辦理公告,副本發給內政部刑事警察局備查,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於6月14日發佈認領公告。
照片來源:新北市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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