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恥男殯儀館猥褻女性大體 手機拍下全過程遭判18萬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林姓男子在殯儀館擔任約聘人員,他在2019年間趁巡邏時,竟對遺體化妝室一名女性往生者伸出狼爪,還將過程拍成影片和照片,全案經台中地院審理,法官依污辱屍體罪,判處林男6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8、2019年期間,林男在台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擔任約聘人員,結果在2019年1月8日當天中午前往遺體化妝室巡邏時,見到化妝室內躺著一名女子遺體,他竟一時興起,拿出手機拍攝死者臉部,還伸手撫摸死者胸部,並將過程拍下影片和照片。
全案曝光後,林男坦承犯行,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林男利用工作機會污辱屍體,嚴重違背社會倫理道德,審酌林犯後態度尚可,依犯污辱屍體罪,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全案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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