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中捷案2-2】鄭捷最後庭訊後悔犯案? 承辦警員:從逮捕起就是個已死的人


【深入中捷案2-2】鄭捷最後庭訊後悔犯案? 承辦警員:從逮捕起就是個已死的人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語綺/台北報導


2014年鄭捷在北捷的殺人事件,當時檢方發言人表示,是捷運啟用以來首宗的重大殺人事件,引發全台關注。台大醫院替鄭捷進行精神鑑定,認定犯案當時,鄭並無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情況,但有反社會和自戀人格特質。時任海山分局的H承辦員警說,「我們看他的態度,他就是一個已經死了的人,如果不是因為犯下重大案件,看起來就像再普通不過的電腦宅」。


10年前的5月21日在捷運江子翠站,犯下隨機砍人事件造成4死24輕重傷的21歲嫌犯鄭捷,就讀東海大學2年級的他,犯下震驚全台的殺人事件。時任海山分局的承辦H員警接受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訪問,說出當時與鄭捷長時間接觸的互動過程。


H員警表示,鄭捷指稱有兩件事讓其立下殺人報復誓言,一是小學時因對音樂沒有興趣,在某次音樂課胡亂吹奏笛子,干擾到鄰座女同學被告狀,以及有位女同學會不時出面與他對抗,使其自覺受到傷害。H員警說,之後找到那兩位女同學,她們的反應都是,「誰啊?他是誰啊?」兩位女同學們對小學的事完全沒有印象,很驚訝「怎麼會跟我有關係?」


「當時承辦檢察官希望我去訪查,除了鄭捷個人資料外,還有從小到大的親朋好友做訪問,說服他們來做筆錄。」H員警說,鄭捷是現行犯,因此偵查方向會有所不同,但在逮捕鄭捷後那2個月,他訪查鄭的每一任老師、較好的同學。其中有幾名同學,很久之前就知道鄭捷有殺人想法,但沒有人想到鄭真的會做,頂多覺得鄭比較偏激。


至於為何要做訪查?H員警表示,因為當時的檢察官很重視程序正義,很在乎起訴書中每一個觀點,都必須要有所依據。他說,要起訴就必須要有充足的證據,當作起訴書架構,「鄭捷犯案不是為情、為財、為仇,他就是因為一個無聊的幻想,讓他犯下這樣的案件」。


H員警回憶,鄭捷看起來就是個普通大學生,滿臉血跡很憔悴坐在偵訊室裡面,印象深刻的是,「鄭捷很堅持不請律師,為了這件事,我們筆錄前後跟他確認了3次,『這是重罪,照道理你可以免費申請法扶』」。鄭捷卻回答,「我很清楚我在做什麼,我不需要請律師,做這件事目的就是要被判死刑」。


H員警直言,「當時看鄭捷就是『有中二病』,幻想都是手持雙刀、在街頭無差別殺人、周邊就是屍山血海。」另外,查看鄭捷的無名小站網誌,大部分都是個人心理情緒的抒發,或是血腥殺戮類的小說。說罷,H員警也深深嘆了一口氣。


H警員表示,承辦鄭捷案,最難過、最痛苦的事,就是打電話給死者家屬,「電話真的很難打,要怎麼跟死者家人說,只是搭個捷運,就被人殺掉,家人還以為我是詐騙集團。」H警員說,當時沒有立即在電話中向家屬說明家屬已身亡,只能請家屬快點到醫院。


有幾次,H警員問鄭捷「值不值得?你覺得你的人生大事就是這樣?」然而,鄭捷總是默默低著頭若有所思,卻又無法回答。H警員認為,鄭捷覺得犯案是人生終極目標,以為就像一場遊戲,主機一關就可以迎接下一個人生。


H警員指出,鄭捷非常清楚明瞭現實給他一個打擊,不是像他想的那麼簡單,可以直接判死。犯案後,鄭捷在監獄裡被關了兩年,當個固定作息、按表操課的犯人,每天早上6點起床、放風、除草、打籃球,但無法熬夜打自己最喜歡的電腦遊戲,再也無法像大學生活一樣那麼自由。


「鄭捷下定決心犯案是在當年的1月份,為此他每天晚上跑3000公尺,每天做重訓,就是為了執行計畫。」H員警說,鄭捷針對可以把握的、知道的,都做了計劃,以利執行,唯一不清楚及無法預估的,就是做案之後,下場會如何。


H員警說,鄭捷以為就像新聞看到的那麼簡單,犯案、被抓、被判死刑,沒有細想到之後的程序後果,沒有想過我國司法體系流程這麼漫長,但是鄭捷的傲氣及自尊,不可能在警方面前認錯,也從未跟被害者家屬道歉。


H員警指出,鄭捷一路堅持說想要死,但在法院最後一次庭訊時,卻透露「如果可以不死的話,如果可以給他一次機會的話,願意補償受害者及其家屬」。他說,看得出來鄭捷最後應該後悔,不想死了,「但是來不及了!」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語綺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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