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影】中午來開匯/呼籲國會改革須解決機關競合問題 沈伯洋:立委不是包青天


【有影】中午來開匯/呼籲國會改革須解決機關競合問題 沈伯洋:立委不是包青天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李映儒/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沈伯洋今(12)日接受主持人黃光芹《CNEWS匯流新聞網》政論live直播節目《中午來開匯》專訪。針對國會改革釋憲案,沈伯洋表示,立法院不是包青天,不能要調查又要處罰,各機關的法律競合問題需要解決,否則就有違憲問題;他也說,不僅大法官對第46條之2有不同意見,民進黨內的立委也都持不同看法。



沈伯洋表示,如果調查權修法,能限縮在釋字585號的範圍內就沒問題,但就卡在五權憲法,多數委員也認為要寫這個條文不好寫,這次通過的第46條之2的版本其實是民進黨版本,這次有好幾個條文是民進黨提的,因為希望合憲,所以民進黨提了修正動議,然後國民黨放棄他們的修正動議,改表決綠的版本,最後也通過。


只是沈伯洋也指出,就連大法官也覺得第46條之2是有違憲疑慮,該條文是指當立法院與監察院、檢察系統有衝突時,立法機構應該停止調查,畢竟檢察機關才是主要的調查機關。他也續指,大法官意見並沒有一致,例如詹森林大法官就認為,20年前的識字585號有沒有機會改變?而台大法律教授張文貞則認為,處罰單對不可以是立法院。


沈伯洋認為,立法院不是包青天,不能要調查,又要處罰,就像美國立法有調查權,但處罰會回歸司法,其實不只大法官意見不同,連民進黨內也有很多不同意見。他也解釋,這次立委職權修法其實只要有討論,就不會有違憲的可能,藍白都有寫得好的地方,但後來都拿掉,「釋憲結果已經不是重點了,而是後面到底大家還要不要討論?」


沈伯洋說,通過現行版本時,藍白都表示要查弊案,但他認為,如果藍白真的是要查弊案,但為什麼他們的版本都沒有寫到對「揭弊」的定義?沒有任何與查弊案相關的內容跟字眼,只寫到與立法院職權相關,但立委職權是憲法明定,包括立法、審查預算,因此修法條文內容過於模糊。


沈伯洋回到第46條之2的條文,並表示該條文是藍綠都贊成的,檢察官、調查局、監察院都可以做調查,只是立法院現在也要調查,但要如何解決競合的問題?而且回歸現實面,立法委員要跑紅白帖、質詢,怎麼會有時間調查?而且不管是不是要弊案調查權,現在大法官在釋字585有劃紅線,紅線要不要移動?如果不滿意監察院,要不是修監察院的職權,要不就是廢掉監察院。


沈伯洋無奈表示,法律本來就是他的專業,每次要講這些事情時,都被國民黨總召傅崐萁散會,否則4月15日當天就是要討論這些,他那天本來是登記第3個發言。當下他想說,終於輪到自己發言了,沒想到又被散會,從程序會、委員會到院會,他想講話都不能講話,可能不討人喜歡吧。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影音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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