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李文宗聲請延長羈押 朱亞虎可望交保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京華城容積率案中涉案的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等2人,被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由於期限將於11月28日屆滿,台北地檢署今(22)日向北院聲請延押李文宗,至於朱亞虎則因充分陳述行賄事實,檢方聲請停止羈押,這是繼應曉薇助理吳順民之後,北院第二位聲請停止羈押的京華城案被告。
北檢指出,檢方分別於10月4日、17日、25日、11月6日、8日、19日訊問李文宗,使之陳述意見及答辯後,認李文宗所涉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第342條第1項背信等罪嫌,其與共犯或證人間就相關犯罪事實之供述歧異,且尚有共犯(「橘子」許芷瑜)滯留境外,相關事證仍待追查,故有事實足認其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若未予延長羈押,恐使案情隱晦不明之風險驟升,難以有效追訴。
朱亞虎部分,則因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4項、第1項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嫌,審酌其所涉及之相關犯罪事實,於羈押期間已使其充分陳述及答辯,雖仍存在羈押之事由,惟無羈押之必要,而得以具保替代羈押,爰依法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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