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團體評鑑及優良人員選拔開跑 總獎金估85萬元
內政部說,民國114年「工商自由職業團體績效評鑑及全國性職業團體優良工作人員選拔」活動開放報名至3月31日,今年總獎金約新台幣85萬餘元,不過仍待總預算最終審查結果而定。
內政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只要成立滿1年以上的全國性、省級及台灣區職業團體都可以參與評鑑,評分項目主要分為會務運作及業務推廣兩大領域,目的是鼓勵團體提升會務管理和業務拓展專業性與效能,進而健全組織運作,強化服務功能。
內政部說,評鑑結果則分成優等、甲等及乙等,連3年獲優等者,頒發特優獎狀,可免參加評鑑2年;另也依各團體評鑑結果分別頒發獎金、獎狀或公開表揚。
優良工作人員選拔方面,內政部說,鼓勵各團體推薦優秀工作人員參加,只要是近2年內曾獲內政部評鑑為優等以上的全國性職業團體,都可經理事會通過推薦在團體內服務滿3年且有優良事蹟的現職工作人員參加評選,獲獎者將由內政部頒發獎金、獎狀及公開表揚。
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副司長陳佳容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團體評鑑獲特優、優等,以及獲選優良工作人員者都可以獲得獎金,再按獲獎團體數或人數分配金額;今年特別爭取預算、提高總獎金至85萬餘元,不過仍待最後總預算審查結果而定。
內政部強調,希望透過評鑑提升工商自由職業團體運作效能,更期盼團體推動業務時融入多元性別觀點,例如積極達到理事或監事任一性別比例不少於1/3,並響應聯合國17項永續發展目標(SDGs),以推動社會公正、性別平等及包容性。
內政部說,為提升行政效率及節省資料印製,符合資格的職業團體可以透過「全國性社會團體及職業團體評選(鑑)系統」(https://groupev.moi.gov.tw/)線上報送評鑑資料。
內政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只要成立滿1年以上的全國性、省級及台灣區職業團體都可以參與評鑑,評分項目主要分為會務運作及業務推廣兩大領域,目的是鼓勵團體提升會務管理和業務拓展專業性與效能,進而健全組織運作,強化服務功能。
內政部說,評鑑結果則分成優等、甲等及乙等,連3年獲優等者,頒發特優獎狀,可免參加評鑑2年;另也依各團體評鑑結果分別頒發獎金、獎狀或公開表揚。
優良工作人員選拔方面,內政部說,鼓勵各團體推薦優秀工作人員參加,只要是近2年內曾獲內政部評鑑為優等以上的全國性職業團體,都可經理事會通過推薦在團體內服務滿3年且有優良事蹟的現職工作人員參加評選,獲獎者將由內政部頒發獎金、獎狀及公開表揚。
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副司長陳佳容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團體評鑑獲特優、優等,以及獲選優良工作人員者都可以獲得獎金,再按獲獎團體數或人數分配金額;今年特別爭取預算、提高總獎金至85萬餘元,不過仍待最後總預算審查結果而定。
內政部強調,希望透過評鑑提升工商自由職業團體運作效能,更期盼團體推動業務時融入多元性別觀點,例如積極達到理事或監事任一性別比例不少於1/3,並響應聯合國17項永續發展目標(SDGs),以推動社會公正、性別平等及包容性。
內政部說,為提升行政效率及節省資料印製,符合資格的職業團體可以透過「全國性社會團體及職業團體評選(鑑)系統」(https://groupev.moi.gov.tw/)線上報送評鑑資料。
- 記者: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16日電
- 更多政治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