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童癖前科男出獄4年又再犯 性侵少女21次準備回苦窯


戀童癖前科男出獄4年又再犯 性侵少女21次準備回苦窯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彰化一名邱姓男子,2011年在小學服替代役時,就曾性侵、猥褻2名女學童,2案被合併判處9年4個月徒刑,邱男入監後,經彰化監獄治評會議通過,認定邱男再犯危險降低,於是在2020年11月讓他假釋,孰料,3年邱男惡性難改,又強行性侵1名國中少女達21次,經彰化地院審理,依21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合併執行8年徒刑,檢方和邱男上訴後被駁回,但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3年12月底,邱男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國中少女小美(化名),並在去年1月14日得知小美單獨在家後,藉故到小美家中聊天,再趁機強脫她衣服硬上得逞。


邱男得手後,事後又多次藉口以買宵夜、帶點心探望等理由,頻頻約小美在她家1樓和附近倉庫見面,然後不顧小美拒絕與他發生性行為,仍違反其意願性侵得逞17次之多。


小美一再隱忍,直到去年5月17日她向邱男表示不願意見面,但邱男仍繼續傳訊騷擾、恐嚇要毀掉小美,繼續逼小美到住家後方倉庫空地,再度性侵她3次,直到小美的老師察覺有異,通報學校處理,全案才曝光。


法官審理時發現,邱男過去在2011年於花蓮一所國小服教育替代役期間,就曾猥褻校內女學童,又對另一名女學童強制性交、猥褻,2案合併執行9年4個月確定,入監執行後,於2020年11月9日假釋,結果不到5年內又再度犯罪。


法官指出,邱男幼時父母雖因家暴離婚,但邱男哥哥處在相同成長環境,仍可以穩健就職、組織家庭,因此成長環境並非邱男卸責的理由,而且邱男在保護管束期間,經檢察官告誡禁止接近未成年女性或和她們獨處、有不當肢體接觸,而邱男也安然度過,順利假釋期滿,可見他有控制自己不違法的能力。


法官認為,邱男過去的加害對象都是未成年女學童,手段皆違反對方意願,且在前案假釋付保護管束期間,心理師已發現求男可能有「異性戀童」傾向,犯罪模式相當固著,當外在拘束力量減弱時,邱男便再度犯下本案,明顯有相當危險性。


而邱母雖表現出對兒子的關懷,家庭功能並未完全喪失,但顯然不足以防止邱男犯案,應加重刑度,且在刑滿前確實評估有無強制治療的必要,以避免有下一個加害者。


法官判定,邱男不顧小美還在念國中,也沒意願當他女友,就自行藉口交往,一再將小美當成洩慾對象,對小美身心造成強大傷害,小美父親也表示難以原諒邱男,而邱男雖坦承犯行,並當庭對小美父親道歉,但難認有實質彌補作用,最終依21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合併處有期徒刑8年,檢方和邱男都上訴遭駁回,但仍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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