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魚翅入台「洗產地加工出口」 雄檢起訴7報關業者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經營物流報關業的簡姓女子受不明身分的業者「蒙某」委任,以「借牌」、偽造捕撈證明等方式,掩護非法捕撈魚翅進口,在台灣加工後再出口至中國大陸,檢疫未過關不得出口的魚翅則提供假發票給「蒙某」的代理人內銷,高雄地檢署今(5)日依偽造文書、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嫌,起訴簡女等7名業者。
檢方起訴指出,身分不詳的業者「蒙某」透過管道取得大量非法捕撈魚翅,想藉台灣加工後轉口至中國大陸,為符合我國於101年頒布「魚翅進口應行注意事項」,對於魚翅進口管制的規定,於是委託簡女經營的物流報關公司為其辦理魚翅之進出口。
簡女為配合報關,借用某商行及某國際貿易等名義進口,為通過漁業署審查,「蒙某」另偽造西班牙漁業公司的捕撈證明、商業發票等證件,將該批非法捕撈的魚翅佯裝成合法捕撈,由簡女送件申請進口。
簡女利用這個方式自108年9月間至109年4月間左右,以填載不實進出口報單,將乾魚翅貨物先行輸入我國再轉口至中國,5度轉口成功,報關總重量共為29公噸979公斤。
之後,簡女等人自109年5月間至10月間左右,再以相同方式將不實的貨品進口同意書,再行上傳至農業部漁業署作業平台,總計於16次送件申請進口,幸經漁業署承辦人審查後 發覺有異沒有批准申請。
此外,簡女在110年以不實申報單進口的一批9492公斤魚翅,本由「蒙某」指示其林姓代理人在我國接貨進行加工處理再轉出口至中國,不料,因未能通過檢疫而不得出口,「蒙某」、林男為降低損失,即將這批魚翅改為內銷,簡女等人並開立假發票為這批魚翅作帳。
因漁業署人員求證西班牙公司,才發現該批魚翅捕撈證明偽造,因西班牙屬歐盟國家,對於魚翅捕撈規範嚴格,隨即行文我國協助調查,調查局航業處航高站獲報,報請雄檢檢察官呂尚恩指揮偵辦,聯合外交部、農業部並與西班牙展開跨國合作偵破這起非法魚翅台灣洗產地加工出口案。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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