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保險員勾人夫拒不承認 關鍵簡訊「法官面前我們裝傻」一槍斃命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台北報導
北部一名人妻阿蘭(化名)2年前發現丈夫阿慶(化名)與保險業務員小荳(化名)有曖昧關係,2人不僅多次進出溫泉旅館,甚至還在車內討論萬一姦情曝光後,該如何「應付官司」;阿蘭因此提告小荳並求償150萬元,順便還將小荳任職的保險公司一併提告,要求保險公司須連帶賠償並登報道歉。全案經士林法院審理,認為小荳確實侵害配偶權,需判賠30萬元給阿蘭,至於阿蘭主張的保險公司應連帶賠償與登報道歉則遭法院駁回。
阿蘭在判決中主張,她與老公結婚已超過30年,但2023年初,她發現丈夫竟與保險員小荳私下約會、同遊溫泉旅館,甚至多次激戰,嚴重侵害她的配偶權,讓她感到崩潰不已。
阿蘭表示,小荳身為保險業務員,承攬她與家人的保險業務,結果卻趁機介入她的婚姻,嚴重破壞家庭,所以她認為不只小荳要負責,保險公司也應擔負管理不周的責任。因此,請求法院判決小荳與保險公司應連帶賠償150萬元,並要求小荳須在4大報刊登判決書。
面對阿蘭指控,小荳反駁指,她與阿慶的互動只是普通朋友關係,阿蘭提供的對話紀錄,只是夫妻因感情不睦的對談,並未具體證明她與阿慶有逾越社交界線的關係;她認為,這些對話只是阿慶對阿蘭的「求和手段」,希望挽回婚姻,並不能證明自己介入夫妻關係,因此請求法院駁回阿蘭的訴訟。
而小荳就職的保險公司則強調,小荳與公司間並非僱傭關係,而是承攬合約,並且她在2023年2月19日才正式登入公司,不符合阿蘭指控的「利用職務勾引人夫」說法。
保險公司表示,員工的私人感情生活並非公司管理範疇,如果小荳有任何不檢行為,公司將依照內部規範處理,但並不代表公司需要對此承擔法律責任。保險公司認為,阿蘭對他們的訴訟不符權利保護要件,請求法院駁回訴訟。
法院勘驗證據後發現,小荳曾跟阿慶說,「她一定會氣我嘛,畢竟我背叛她,她生氣很合理!」還說:「我們已經很久沒出去了,之前都沒被抓到,為什麼這次被發現?而且我們都往很偏遠的地方去了啊!」甚至表示:「她要告我?沒差啊,我們只剩下照片證據,沒金流往來,法官面前我們可以裝傻啊!」殊不知這些對話竟成為關鍵證據。
法官審理後認為,小荳確實在招攬保險業務時與阿慶熟識,但不倫行為並非執行職務時發生,公司無法事先防範,因此免負連帶責任。然而小荳與阿慶的互動已超出一般同事情誼,確實構成侵害配偶權,判決小荳須賠償阿蘭30萬元。
至於阿蘭要求小荳要在報紙上刊登判決書以挽回名譽,法院對此認為,配偶權不屬於名譽權,登報並無必要,因此駁回該請求。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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