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惹議醫師憂寒蟬效應 台中消防局籲多鼓勵熱心民眾



  • 急救惹議醫師憂寒蟬效應 台中消防局籲多鼓勵熱心民眾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徐德芬/台中報導


台中日前發生3歲男童在家不幸溺斃事件,男童父親直指急救過程中由一般民眾進行CPR,但按壓位置不對,台中市政府消防局今(20)指出,為把握黃金救援時間,第一時間由熱心民眾進行基礎CPR,消防同仁後續接手AED、甦醒球等專業設備急救,男童一度恢復心跳,顯示有幫助。亞洲大學附設醫院急診部主任鍾侑庭經檢視監視器影片,也認為搶救過程並無不當,對於民眾願意投入都應給予肯定鼓勵。



急救惹議醫師憂寒蟬效應 台中消防局籲多鼓勵熱心民眾


消防局表示,該案為3月16日發生在北屯區的救護案件,報案人表示其兒子疑似泡澡不慎造成無呼吸,經評估後確認為OHCA,派遣員立即線上指導心肺復甦術(DA-CPR),並立即派遣北屯91及專責92車前往。一名熱心民眾收到「聽見AED」推播後到場協助,由救護員與其分工合作。


消防局指出,經同仁現場判斷男童身體潮濕,為避免有導電安全疑慮,裝上AED貼片前須擦拭身體保持乾燥狀態,為利消防同仁準備AED貼片與甦醒球等設備與前置作業,因此第一時間先由熱心民眾進行基礎CPR救援,後續也由消防同仁接手處置,把握黃金搶救時間。


鍾侑庭說明,孩童身形與成年人有差異,加上有救護員從旁指導與電子儀器監測,審視其按壓位置並無不妥,更何況男童在後續送醫過程也短暫恢復心跳,顯示急救有所幫助。


鍾侑庭強調,CPR救援並不需任何證照,我國通過「緊急醫療救護法第14-2 條」增訂,增加救援免責條文,也呼應「善良的撒瑪利亞人法」(Good Samaritan law)精神,鼓勵民眾能即時伸出援手,盼民眾不要因此次事件而產生寒蟬效應,應該更加勇敢付出行動,讓CPR存活率再往上提升。


另有關外界關心該民眾身穿印有EMT字樣服裝是否合乎法規?消防局副局長楊元吉表示,依據緊急醫療救護法第28條規定,非救護技術員不得使用救護技術員名稱,針對民眾身穿印有EMT字樣服裝,是否涉及假冒救護人員情形將進一步查明,若查獲違反規定,可處新臺幣5千元以上、2萬5千元以下罰鍰。


照片來源:台中市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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