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B吸金逾90億元 監院糾正金管會

【記者陳金寶台北報導】監委蔡崇義7日說,im.B借貸媒合平台違法吸金案,監院糾正金管會,要求行政院評估指定P2P產業業務主管機關的必要性。至於民代〈指前立委陳歐珀〉是否涉案,非屬監委調查權行使範圍。

網路借貸媒合平台im.B從民國104年起成立經營,由曾耀鋒與女友張淑芬共同成立,曾耀鋒等人涉嫌吸金新台幣90億餘元,被台北地檢署依違反銀行法等罪起訴,台北地院1日宣判,曾耀鋒及張淑芬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6年6月、12年2月。全案可上訴。

監委蔡崇義、賴鼎銘7日透過新聞稿表示,im.B平台詐欺案發前,金管會鼓勵銀行與P2P平台業者合作,以促成P2P平台健全發展,政府並無強力監管作為。金管會雖已同意備查「銀行與網路借貸平台業者建立業務關係審查實務參考做法」,但im.B平台案爆發後,宣稱5家合作銀行中,銀行自行查核回報並未違反前項參考做法。

監委指出,經金管會實地查核後,發現竟有4家銀行並未落實該參考做法的要求,可見金管會輕忽銀行對相關規定的遵行程度,有明顯怠失,因此提案糾正金管會。

監委說,國際間P2P借貸產業早已發生倒閉事件,主要國家已陸續檢討或訂定對P2P平台的監理規範。金管會雖評估不予金融監理,發生爭議時,輿論可能苛責政府怠惰、失職,且中央銀行研析報告也建議採適度監理。

監委強調,行政院在im.B平台詐欺案發後,雖召集金管會等5部會商討因應對策,並有「目前各國做法大都由金融監理單位監管」看法,但仍僅作成「由金管會統籌擔任窗口,研提管理計畫」結論,相關管理作業仍由不同機關辦理,未根本解決P2P借貸平台的監管問題。

監委指出,行政院原在105年9月備查同意採行「鼓勵銀行與P2P借貸平台業者合作」模式辦理。但在107年境外P2P已開始發生大規模倒帳,國內業者為建立自律機制,在108年為成立公會,向經濟部遞件申請增列「平台借貸商業」團體業別,因外界反對而緩議擱置。

監委說,im.B平台詐欺案發後,行政院指示金管會在112年12月研提管理計畫,首要目標是協助業者成立公會,以達不訂定專法或高度監理前提下,強化平台業者自律,但截至113年4月,政府仍未協助業者完成公會成立工作。

監委指出,金管會雖在106年12月同意備查「銀行與P2P業者合作自律規範」,但從107年第1季到112年第4季止,合計只有6家銀行與7家P2P借貸業者,曾有前項自律規範所定的6項業務合作關係,且截至112年第4季仍維持合作關係者,只有2家銀行與2家P2P業者。

監委說,可見不指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而希望藉由鼓勵銀行與P2P借貸平台業者合作,降低各種風險的目標,顯然不符預期。

監委指出,im.B平台詐欺案發生前,雖國際上已有眾多P2P詐欺案例,但政府消極不作為,造成民眾重大財物損失,政府應該記取教訓,謀求改善。

監委表示,部分媒體指稱涉與im.B平台詐欺案主嫌往來的官員,監委要求法務部在偵辦完成後,將涉有違法的事證函報監察院,進一步究責。至於民意代表是否涉案部分,非屬監委調查權行使範圍。202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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