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釋憲案 憲法法庭:有條件合憲

【記者黃啟明台北報導】社會矚目的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20日做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刑法以死刑為最重本刑部分,僅適用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合憲。

王信福等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並停止執行。憲法法庭於4月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7月間依憲法訴訟法延長宣判期間後,20日下午宣示判決。2024/09/20

死刑釋憲案 法務部成立應變小組

【記者黃啟明台北報導】針對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20日下午宣示判決。法務部長鄭銘謙20日表示,法務部有成立應變小組,研判各種可能結果的預擬措施。

行政院長卓榮泰20日率領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赴立法院進行施政報告並備質詢,鄭銘謙於會前受訪時做上述表示。

王信福等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4月23日言詞辯論終結,20日下午3時將於司法院憲法法庭宣示判決,開放旁聽及網路直播。

對於憲法法庭裁定結果,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上午前往議場簽到時,對於媒體詢問僅表示,「尊重大法官的決定」。

隨後到場簽到的鄭銘謙說,法務部有成立應變小組,研判各種可能,預擬適當的應變措施。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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