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訴書呂秋遠怒了 轟柯文哲愛錢值得28年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京華城案被起訴求刑28年6月。(圖/記者葉政勳攝)
[NOWnews今日新聞]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京華城案被起訴求刑28年6月,今天凌晨3點15分裁定柯文哲3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律師呂秋遠則認為,這份起訴書,就柯文哲的部分,其實已經非常保守,金流找不到,這非常的正常,更直言「只能說,柯文哲真的非常愛錢,非常封建,也非常照顧財團,完全值得28年6個月」。
呂秋遠分享,柯文哲這份起訴書,除了館長這種天資聰穎的人,大概很難在短時間內看完。然而如果不帶成見去閱讀這份起訴書,還是認為柯文哲完全無辜、應該無罪,不妨把柯文哲換成自己最討厭的政治人物,看看是否還是這麼認為。
呂秋遠認為,這份起訴書,就柯文哲的部分,其實已經非常保守。是不是知道京華城的容積率會違法?身邊的所有人都知道,而且都告訴過他有問題,就他還是不知道?跟事主沈慶京見了這麼多次,不管是市長室,或是在他的豪宅,他們不會談到這個案件?那麼,他有沒有收賄?檢察官對於這件事非常保守,只認定他因為這個案件「至少」收1710萬。為什麼?容積率涉及的利益太大,不可能只收下這些錢而已,這只能說,金流根本找不到,只能透過間接證據,也就是USB與簡訊,證明應該有1710萬,至於想像中的億來億去,根本沒出現。
呂秋遠也說,金流找不到,這非常的正常。光是新加坡就有很多的想像空間,在短短的四個月內,他的財務近侍橘子不敢回國,事先就算要給錢,也一定會有安排,哪有這麼容易可以突破?如果不是USB裡面的記載,連1500萬可能都無法有任何證明。可是,難道一定要有金流才能證明柯文哲確實有收賄嗎?如果一定得要這樣,貪污治罪條例可以廢除了。其他人在USB的記載,都確定是給錢,但就沈慶京的記載,是兩個人要約會,這哪裡合乎經驗法則?況且沈慶京在動工前幾天陸續領了1600萬元,再把錢交給柯文哲,難道一定要匯款才會成立犯罪,收現金就不算?
呂秋遠說,柯文哲是市長,不知道京華城容積率違法;他自詡為雍正帝,但是副市長可以一塌糊塗;他反財團,但是跟沈慶京在市長室、陶朱隱園會面唱歌,兩人稱兄道弟;很多公務員跟他說這樣違法,他執意為之;不配合他的科長,會被他甩筆、罵永不錄用,調去都發局當府會聯絡人;他的支持者卻說,阿北是清白的,他什麼都不知道,他也不可能收錢。如果把柯文哲的名字換成任何一個政治人物的名字,有人會覺得合理、符合現實嗎?
呂秋遠續指,當然,起訴書裡的柯文哲本來就很不現實。畢竟我們很難想像那個2014年的柯文哲會在市長室一邊騎飛輪,一邊收下300萬元;會親自去停車場拿500萬元;會交代木可公司負責人必須有辦法應付特偵組的質疑;會在東窗事發前夕要求財務許小姐出國避難。然而,這些事情都發生了。看完這份起訴書,只能說,柯文哲真的非常愛錢,非常封建,也非常照顧財團,完全值得28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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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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