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交保遭撤!北院下午3時開更裁庭 不排除改羈押或電子腳鐐+重保


柯文哲交保遭撤!北院下午3時開更裁庭 不排除改羈押或電子腳鐐+重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犯貪污等重罪,27日被台北地院裁定3000萬元交保,經台北地檢署提起抗告,高等法院今(29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北院將傳喚柯文哲等4名被告,確定今日下午3時開庭,不排除更裁為羈押,或是穿戴電子腳鐐加上提高保金。



台北地院今日表示,預計於下午三點由江俊彥審判長在第七法庭訊問柯文哲,許芳瑜法官在第一法庭訊問應曉葳、沈慶京,楊世賢法官在第十七法庭訊問李文宗。目前持續與辯護人及被告聯繫中。



柯文哲被控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賄賂1710萬元,護航威京子公司京華城提高兩成容積率,獲利高達上百億元;另涉侵占政治獻金、背信等罪,9月初遭北院裁定羈押禁見,12月26日起訴,承審庭認定柯、沈、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柯的大帳房李文宗等4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但考量檢察官已蒐證完備,分別裁定以3000萬元、4000萬元、1500萬元、800萬元交保。



北檢提起抗告,高院認為柯文哲、李文宗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圖利及《刑法》公益侵占、背信等罪,沈慶京涉犯圖利、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等罪,應曉薇涉犯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及《洗錢防制法》洗錢等罪,均嫌疑重大。



高院首先指出,收賄及圖利均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4名被告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原裁定對於4人有無羈押必要性,未就其衡量事項為必要說明,復未具體說明何以具保等手段即可防免被告4人逃亡,理由實屬不備。



其次,原審諭知的具保金額,與被告等人所造成法益侵害及犯罪所得金額是否相當?是否足以形成相當拘束力?亦未見原裁定妥適說明。第三,應曉薇除中華民國護照外,尚持有另一外國護照,原裁定漏未審酌此項攸關逃亡與否的重要事實,仍有未恰。綜上,高院認為檢察官提起抗告有理由,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北院。



北院收到裁定與卷證後將通知柯文哲重新開庭,由於本案屬於矚目案件,依照「法院辦理偵查中聲請羈押重大、矚目刑事被告案件注意要點」,原則上應於24小時內開庭,具有時效性,因此北院訂好庭期後,將以電話通知柯文哲等4名被告及其律師,若通知不到再請法警專人送達傳票,最快下午開庭。



而從高院發回的理由看來,比較重視4名被告是否有逃亡之虞,針對這部分,北院除了可能改為羈押,另一個選項就是命柯文哲穿戴電子腳鐐,並提高具保金額,以對被告形成牽制作用,達到防逃效果。



此外,柯文哲目前尚未表明是否不再傳喚新證人作證,曾任台北市長、現為民眾黨主席的他,對內、對外都具極大影響力,不排除干預未來可能浮出檯面的隱性證人證詞純潔性,而有串供之虞,不利司法發現真實。



之前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犯圖利罪,就是等到言詞辯論終結、不再傳喚新證人,法院才同意解除羈押禁見,而柯文哲掌握的實質權力遠高於陳重文,何以不用等到辯結就可交保獲釋,此部分疑義北院是否會一併論述,亦是觀察指標。



民眾黨則維持主打「司法不公」策略,稱3000萬元交保已對柯文哲造成沉重負擔,將前往更裁庭旁聽。由於北院27日召開移審庭時,民眾黨也曾發動人海戰術,由黨公職前往旁聽,席間不時發出干擾聲音,對合議庭形成龐大壓力,柯文哲也確實成功獲得交保,本次白營是否會再如法炮製,於法庭內外與律師分進合擊,值得注意。



發稿時間:1142



更新時間:1220(加入開庭時間及北院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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