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警消退休所得替代率最高至80% 卓榮泰:強行修法礙難執行
(菱傳媒/台北報導)立法院會昨(7日)三讀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警消海巡退休所得替代率最高可達80%,且溯及已退休人員。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立法院強行修法且嚴重違反法律,並破壞過往協商協議,行政院斷然無法接受、礙難執行。
立法院三讀通過條文規定,警察、消防、海岸巡防、移民及空中勤務總隊人員的每月退休所得,其替代率應依退休人員審定的退休年資,任職滿15年者,替代率為43.25%,其後每增加1年,替代率增給1.75%,最高增至36年,為80%;任職滿37年至第40年者,維持80%。上述規定在1月7日修正的條文公布施行前退休生效者,亦適用之。
卓榮泰昨晚在臉書表示,《預算法》第91條明定,立法委員所提法律案大幅增加歲出或減少歲入者,應先徵詢行政院意見,指明彌補資金來源,必要時並應同時提案修正其他法律,但是立法院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5條等修正案,提高警察等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至80%,造成國家財務缺口,增加國家年度歲出,卻未履行《預算法》91條規定。
卓榮泰說,立法院強行修法嚴重違反法律,也破壞先前行政、立法兩院就中央政府總預算協商所達成的協議,行政院斷然無法接受、礙難執行。
銓敘部昨指出,單獨提高警察退休所得替代率,將破壞公務人員退撫制度必須公平對待所有成員的憲法平等原則,其他各類危勞人員都適用同一部退撫法律,在一樣的退撫基金下,繳交相同費率和標準,結果退休給付標準卻不同,將使退撫制度首重的公平對待原理完全喪失。
銓敘部表示,此外,也將造成退撫基金用罄年度提早2年,估算未來50年基金收入減少和支出增加合計1700餘億元,財務缺口須靠政府撥補,就是全體納稅人共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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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菱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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