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偵結京華城等案起訴柯文哲求刑28年半 民眾黨砲轟北檢羅織罪名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圖/翻攝自民眾之聲YouTube直播)
台灣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近期陷京華城都更容積率案圖利疑雲、用選舉敗補助款購置私人商辦、2024總統大選期間政治獻金作假帳、申報不實等爭議。目前柯文哲本人則因京華城案,持續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中。今(26)日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刑法》公益侵占、背信等4罪起訴柯文哲,收賄部分求刑15年、併科罰金5千萬元、褫奪公權10年,公益侵占兩部分共求刑11年,對眾望基金會背信部分則求刑2年6月,共求刑28年6月。民眾黨今(26)日砲轟北檢起訴書裡只看到收賄沒證據、沒金流,只有各種編派故事、羅織罪名、證據拼湊如補丁、破綻百出,民眾黨亦要求沒有證據就放人。
民眾黨表示,他們曾以為柯文哲主席遭羈押長達4個月,配合檢調辦案,在檢調上窮碧落下黃泉、鋪天蓋地輪番審訊下,北檢應該能提出具有基礎事實的證據,供全台大眾檢視,以證明他們沒有政治迫害、沒有押人取供,然而在今天北檢的起訴書裡我只看到:收賄沒證據、沒金流,只有各種編派故事、羅織罪名、證據拼湊如補丁、破綻百出。
民眾黨指出,北檢說,210萬的合法政治獻金,就是給柯文哲的賄款;北檢說,柯文哲出席公開動土典禮,證明他有意圖利京華城;北檢說,沈慶京前前後後領了1600萬,就是給了柯文哲1500。民眾黨質疑但除了數字相近,錢由誰給?怎麼給?在哪裡給?全都沒有交代,北檢的起訴書只能寫得出「某時地」。
「『某、時、地』?」民眾黨質疑這就是辦案四個月的偵查結果?該黨完全無法接受如此粗糙的司法品質,民主台灣的人民,更絕對無法容忍押人取供、民眾黨要求揭開司法黑幕,沒有證據就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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