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11日起處理總預算與《財劃法》覆議案 12日表決

立法院11日起處理總預算與《財劃法》覆議案 12日表決

針對行政院所提出的總預算案和《財劃法》的覆議案,立法院今天(7日)表決處理投票日期,最終通過藍白提議的院會議程,將從11日起處理,兩案都將邀行政院長卓榮泰報告並備詢。11日先進行總預算覆議案、12日再進行《財劃法》覆議案,12日質詢完畢後,進行兩案覆議案的投票。

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王鴻薇受訪表示,這是立法院首次在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的15天內,處理兩個覆議案。行政院送抵立法院的時間為2月27日,隔日是228連假,立法院可以處理的時間幾乎有一半都沒有了。

王鴻薇說,規劃下周處理這兩案的覆議案,兩案將邀卓榮泰報告備詢,11日進行總預算覆議案報告質詢、12日進行《財劃法》覆議案,在12日質詢完畢後,進行兩案覆議案的投票,一次發兩張票。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15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7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15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1/2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延伸閱讀:行政院今對總預算、財劃法提覆議 卓榮泰說明4理由、盼至立法院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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