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尊重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結果 將配合判決內容行使憲法職權
有關憲法法庭今(25)日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修正條文及《中華民國刑法》第141條之1修正條文違憲爭議作出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就關於總統國情報告、質詢、人事同意權、調查權、聽證等部分,憲法法庭大多給予「違憲而立即失效」的宣示,對藐視國會罪的刑罰及罰鍰部分,亦一律宣告違憲而失效;另就立法院之委員會調查專案小組的設計,同樣宣告違憲失效。行政院卓榮泰院長表示,行政院對本判決所宣示捍衛憲政秩序、維繫權力分立、守護民主價值、保障人民權利之意旨,表示敬佩及尊重,並將配合判決內容行使憲法職權,共同維護憲政精神。
- 記者: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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