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國保險業辦理壓力測試結果
鑒於110年下半年以來國際經濟及金融情勢產生劇烈變化,總體經營環境之不確定性上升,為瞭解本國保險業在極端情況下風險承擔能力及對資本適足性之影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要求產、壽險公司以111年底之財務報表為基準辦理壓力測試。
壓力測試之主要目的,在於強化保險業之風險管理能力,協助業者思考在極端情境下,公司之風險承受能力及應有的因應對策,並非對經濟情勢發展之預測。測試情境係參考過往之死亡率、罹病率及巨災風險損失,推估在極端情形下可能對保險風險影響、參考國內外金融市場包括股市、債市、匯率等可能波動情形,推估在極端情境下可能對市場風險影響情形,以及產險業在面對氣候變遷所致之極端氣候環境下,對保險業清償能力之影響。
有關保險風險測試結果部分,壽險業及產險業整體資本適足率分別為266.2%及337.2%,淨值比為5.66%為19.62%,高於法定最低標準(資本適足率200%及淨值比3%),顯示整體壽險業在死亡率及罹病率提高以及產險業在巨災風險之情境下仍具備足夠之韌性。
有關市場風險測試結果部分,壽險業及產險業之整體資本適足率分別為203.7%、390.4%,淨值比為3.35%及23.57%,高於法定最低標準,顯示整體保險業在全球經濟景氣及金融環境發生變動時,整體風險尚屬可控。
另對於產險業面對氣候變遷風險壓力測試部分,本年度以氣候變遷所造成之巨災(強烈颱風襲擊臺灣本島)進行測試,測試結果整體產險業資本適足率為337.2%,淨值比為20.52%,高於法定最低標準,顯示我國產險業在氣候變遷之極端情境下,具備相當之韌性。
目前我國保險業整體資本適足率及淨值比情形仍屬穩健,金管會將督導保險業持續強化風險控管措施及健全財務結構,以因應環境之變化,充實承擔風險能力。
聯絡單位:保險局財務監理組
聯絡電話:(02)89680732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壓力測試之主要目的,在於強化保險業之風險管理能力,協助業者思考在極端情境下,公司之風險承受能力及應有的因應對策,並非對經濟情勢發展之預測。測試情境係參考過往之死亡率、罹病率及巨災風險損失,推估在極端情形下可能對保險風險影響、參考國內外金融市場包括股市、債市、匯率等可能波動情形,推估在極端情境下可能對市場風險影響情形,以及產險業在面對氣候變遷所致之極端氣候環境下,對保險業清償能力之影響。
有關保險風險測試結果部分,壽險業及產險業整體資本適足率分別為266.2%及337.2%,淨值比為5.66%為19.62%,高於法定最低標準(資本適足率200%及淨值比3%),顯示整體壽險業在死亡率及罹病率提高以及產險業在巨災風險之情境下仍具備足夠之韌性。
有關市場風險測試結果部分,壽險業及產險業之整體資本適足率分別為203.7%、390.4%,淨值比為3.35%及23.57%,高於法定最低標準,顯示整體保險業在全球經濟景氣及金融環境發生變動時,整體風險尚屬可控。
另對於產險業面對氣候變遷風險壓力測試部分,本年度以氣候變遷所造成之巨災(強烈颱風襲擊臺灣本島)進行測試,測試結果整體產險業資本適足率為337.2%,淨值比為20.52%,高於法定最低標準,顯示我國產險業在氣候變遷之極端情境下,具備相當之韌性。
目前我國保險業整體資本適足率及淨值比情形仍屬穩健,金管會將督導保險業持續強化風險控管措施及健全財務結構,以因應環境之變化,充實承擔風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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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金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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